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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在政策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政策制定者的目标能否最终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环节的具体运行状况,执行者的态度也因此而显得至关重要,尤其是那些直接与标的团体成员互动并享有相当裁量权的第一线基层官员(又称街头官僚)。现实中更是不乏街头官僚对政策进行变通执行而导致政策走样甚至失败的案例。人们常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就是典型的政策变通行为,其不良后果和消极影响不容忽视。 本文以比较具有代表性的H县药品监管执法为例,根据政策变通是否完全改变原政策内容,以及变通执行方式的公开程度两种标准,将其表现形式细分为变通程度由弱到强的政策敷衍、政策附加、政策替换及政策抵制四种类型;随后对其进行学理解释,从中国本土化特征的政治环境和文化传统出发,通过富有中国特色的实证案例找出中国式政策变通过程所独有的元素和成因——委托代理关系不够完善;政策环境难以保障;政策内容不够科学、不尽合理;政策主体见利忘责;政策对象及人民群众不予支持配合以及政策文化的潜移默化。 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进一步分析认为:法制化程度不足、缺乏民主参与和监督以及官僚制理性化程度不高才是国内政策变通更深层次的原因,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完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制度设计;提高政策质量,保障政策环境;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政策文化。 总之,尽管完美的政策执行很难实现,但依然可以限制和规范政策变通行为,力求政策执行的近乎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