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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机关分权制衡的一种必要选择。监事会制度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的德国,至今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国外学者对监事会的理论研究已经比较广泛和深入,在实践上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相比国外而言,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发展还不到二十年的时间,起源和发展也远远晚于国外,尤其监事会实施横行制衡的目标远未实现,亟待对其功能定位、运行机制进行深入探讨。
本文首先介绍监事会的起源发展和相关研究现状,采用比较分析法对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监事会制度进行了比较,一方面找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启示,另一方面也试图阐述公司监督制度不宜简单嫁接,必须与各国文化背景、法律体系、经济体制相结合的理念;其次,分析了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功效,以此为依据,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监事会治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完善,设计一套能够客观而有效的评价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水平的指标体系;再次,采用实证检验法,以我国上市公司2005-2007年三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从三个方面对监事会的治理水平进行评价与分析,即描述性统计分析、监事会各项治理指标与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关系数分析以及监事会各项治理指标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回归分析;同时,按照控制人类型标志和年份标志分别探讨了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控股企业以及各年份之间监事会治理水平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总体上对公司经营业绩有影响,民营控股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业绩也均有较大影响,而且前者的治理水平略高于后者,随着时间的推移,监事会的治理水平较之前也有较大的提高,因此,我们认为监事会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着较大作用,其存在是必要的,不可替代的,并非“形同虚设”。但是,我国监事会治理同样存在很多问题。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研究结论和我国监事会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性建议,以期对我国监事会治理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