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由于社会、心理、生理等多方面原因,我国政府官员自杀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自杀事件的有关报道也频现报端,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强烈的舆论反响。然而,有关部门往往未对相关问题予以及时、准确的说明,动辄概以“抑郁症”盖棺定论或以“情况尚在调查中”草草了事。“官员自杀了,真相却被他杀”,各种猜测和传闻则搭着网络化的快车在信息高速路上飞奔。 公众有知情的诉求,政府部门更有责任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而目前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官员自杀事件的信息公开方面却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及其带来的后果严重影响了国家形象和政府公信力,长此以往,就会造成政府形象危机、信任危机。然而,目前有关部门、相关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在这方面的研究和思考十分欠缺,相关研究成果也很少。 因此,本文认为,官员自杀事件的高曝光率有其客观原因和社会背景,在公共管理领域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是:官员自杀事件是一类不容忽视的突发公共事件,其突发性、复杂性、危害性、持续性、负面性、信息性及政府形象损害性等特征明显,亟需引起有关部门对事件本身、对事件的信息公开和问题处理等方面予以关注。但由于官员缺乏足够重视和认识、信息公开机制缺失、发布渠道限制、发布技巧拙劣等原因,我国政府在此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公开滞后、片面、不真实等问题十分普遍。因此,基于危机传播理论、危机沟通理论、媒体管理理论等理论及模型的启示,本文认为,我国政府在处理官员自杀等类似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问题中,应当本着准确与及时、权威并统一、全面与弹性结合、阳光与积极导向、人本与效率统筹等几方面原则,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信息公开机制,即:转变理念,发挥好政府信息源角色,努力畅通信息传递机制,把握信息发布时间,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同时加强媒体管理开发,统筹发布渠道,并探索新闻发言机制、舆情跟踪与信息反馈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