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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随着社会转型期的阵痛到来,社会矛盾激化,我国不断发生各种群体性事件。不仅表明我国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底层积累的民怨不容小视,而且表明我国一些地方在管理社会秩序有效性上出现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对瑞安仙降“5·28”事件相关材料的筛选、分析、整理、提炼,较为系统地对基层政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理性处理方式进行了研究,并从分析仙降“5·28”事件萌芽到发展的过程入手,梳理剖析当地政府部门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环节、应急处置与救援环节、善后工作环节等方面措施的疏漏,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群众合法利益诉求长期未得到保障、基层信访工作存在体制性梗阻、基层干部普遍缺乏快速应对能力。 为更好地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本文提出改进基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对策建议。基层政府部门负责人必须以“现场第一”原则作为处理事件的指导思想,在群体事件发生之初,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奔赴现场,在现场做群众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在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政府要建立畅通有效的谈判、协商机制,还应健全沟通机制,对媒体采取坦诚、公开的态度,及时、准确地将权威、有效信息予以公布,从而引导舆论。问责制是解决基层干部推诿不前的关键,问责必须严肃,执行必须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