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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究表明,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视运用农村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等手段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这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无法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金融需求,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这些显示出农村金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制度的缺陷已成为制约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必须对现行农村金融的制度安排进行创新,以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金融需求,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本文以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入手考察我国农村金融制度,提出完善农村金融制度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运用制度变迁的理论,采用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在考察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过程的基础上,总结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特征,分析我国现行农村金融制度的缺陷,并借鉴国外农村金融制度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介绍了论文写作的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论文结构等;第二章在对制度、制度变迁等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对制度变迁理论进行了介绍;第三章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历史、特点进行回顾总结;第四章对湖州市农村金融制度现状进行了考察,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缺陷;第五章对国外的农村金融制度进行介绍,总结了国外农村金融制度的经验;第六章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加强农村金融外部环境建设等。
本文通过分析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采取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但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在今后需要逐步过渡到需求主导的诱致性变迁,鼓励农民群众和农村金融组织自发进行制度创新,政府事后加以追认并推广。
第二,要建立适度竞争和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三,要改革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深化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现实情况,对农村信用社实施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
第四,要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加强农村金融的外部环境建设,促进农村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