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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市场是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依托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型市场,其极大地降低了经营活动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发展十分迅速。网络购物市场突破了传统市场对交易时间、地点等条件的限制,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过程无纸化、交易跨地域性以及交易的实时性等特征。因此,传统市场规制法在适用于网络购物市场规制上存在不足与缺陷。这也造成了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混乱。目前,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混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不合格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网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网络购物市场混乱损害的绝不仅仅是消费者个人利益,其同时损害了社会整体利益。因此,本文对网络购物市场的关注,从市场规制的角度,是基于对“整体利益”的维护;而对于网络购物市场的考察,是从整体主义的视角进行考察的。不言而喻,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规制以及网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三者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网络购物市场的规制,必须将三者统筹考察,才能有利于网络购物市场秩序的改善。通过对网络购物市场的有效规制,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是对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事前保护,这对走出网络消费者权益事后救济的困境,对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
本文总体框架是:从我国网络购物市场混乱的现状切入,结合法学的相关理论,分析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混乱的原因,进而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有效规制。文章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本文的写作背景和写作意义、写作思路进行了必要的阐述。网络购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具有的特殊性,以及其给传统市场规制法带来的挑战,是本文写作的支撑点。第二部分从法哲学、经济学以及经济法的角度,论证了网络购物市场规制的法理基础。这一论证,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同时否定了关于网络购物市场无需规制的观点。第三部分第一节分析了我国网络购物市场混乱的主要表现:不合格主体随意进出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大量发生。这三方面的表现具有必然的联系性。第二节分析了我国网络购物市场混乱的原因:市场准入制度存在法律空白,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规制,以及网络消费者维权存在障碍。第四部分主要从市场准入制度、反不正竞争规制以及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介绍了国外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给予的启示。国外立法经验,对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在第五部分所提出的网络购物市场规制的法律对策中,有些法律对策对国外立法经验的借鉴和总结。文章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以及结合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发展的现状,因地制宜地提出了我国网络购物市场规制的法律对策。这些对策的提出,以期为我国网络购物市场规制、市场规制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与指引。最后是结语部分,主要是针对本文绪部分提出的三个问题,结合文章的主要内容,对本文的主要论点做出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