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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矛盾喷涌而出,由此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逐年增多。不仅参与人数及范围逐步扩大,事件的负面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这些现象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在国外,群体性事件又被理解为“集体行动”,关于这一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已颇显成熟,而我国在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上就显得相对滞后。层出不穷的群体性事件不断为人们敲响警钟,这其中政府的态度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如何才能做到妥善处理,怎样才能有效预防新的群体性事件的爆发直接联系着百姓的安居乐业以及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因而,不仅政府在高度探求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得力办法,学者们也从多个角度多个学科来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并且从制度层面上提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各种措施。然而,时至今日,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制度仍未起到应有的效果,我们不禁要问,究竟问题出在哪里?除了制度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外,是否我们应该从制度的元问题层面即思维的层面来思考问题?
群体性事件作为转型时期特有的社会现象,是社会发生冲突及变迁的重要表现。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因而在群体性事件尚未升级成类似于国外的“社会运动”和“革命”之前,关于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也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研究意义。然而目前学界真正关注政府应对时应采取何种思维方式的论著少之又少,笔者以为,任何制度的背后都有一定的思维精神在起作用。制度是人定的,不同的思维创造不同的制度。本文从政府如何应对的视角出发,以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思维研究为中心,通过对现有应对制度进行梳理与总结,对制度背后的思维予以探讨,总结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正确思维模式,以期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设有所裨益。本文重点阐述和分析了应对群体性事件的两种思维,即政治性思维与法律性思维,通过描述每一种思维及对比各自作用于群体性事件的优劣后果,得出政府应当先建立以法律性思维为主导的思维模式,继而以这种思维模式来改革并完善相关制度,从而达到真正治标又治本的效果。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土壤中,政治性思维占有绝对优势,法律性思维的建立尚待时日,内化法律性思维不仅是法律职业人的事情,更是政府执政人员乃至普通百姓的义务。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性思维最终还是要转化为制度才能真正奏效,而这其中社会环境、政府的行政能力、企业承受能力、民众的思想观念等因素都对制度设置起着重要作用。虽然目前群体性事件仍然存在治理不力的情况,但可喜的是政府已经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不断的进行探索和实践,我国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制度改革已经开始走上漫漫征途,因而我们更需要在开始之际便把握住正确的思维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