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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贴付行为是发生在产品卖方和产品买方交易支付环节,由第三方经济体同时向产品买卖双方(或者其中一方)进行直接补贴的行为,通俗的说,第三方经济体掀起“烧钱大战”,产品买卖双方争相“扫红包”。第三方经济体发起的大额补贴支付行为既不同于传统的由产品卖方发起的“低价促销”,也不同于单纯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中介。依托第三方经济体,第三方贴付是在互联网经济、大数据时代下出现的市场竞争新型模式,数据性平台创新驱动生产是经济发展转型的可贵之处,但同时,这种行为已然出现垄断或企图垄断市场的现象,在各大行业出行如网约车、购物如电商、食品如餐饮外卖等消费需求旺盛的市场上普遍出现,垄断危害涉及面广泛。探索第三方贴付正确的引导和规制方式,成为反垄断法的重要任务,具有前瞻性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结合域外有关第三方贴付的规制导向和措施,综合运用法学研究方法,提出了第三方贴付反垄断规制的建议。正文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第三方贴付行为存在的问题,该行为所在市场结构状态固化、竞争不活跃,表现在移动支付、外卖、网约车等各大行业市场上。消费者面临前期获得红包补贴,后期在无形中承担涨价后果,甚至是遭遇杀熟。而政府作为市场监管方的表现,显得有心而无力,有约谈、呼吁或者是规范性文件,却没有成熟、稳定的反垄断法治监管。
第二部分是第三方贴付的反垄断法理分析,第三方贴付具有依托互联网、快速规模化的特征,在第三方经济体的主导下形成交叉型法律关系,以马克思主义利益结构分析法和反垄断价值导向为指导,从相关市场界定理论出发,结合第三方贴付行为特征作出合理的市场界定,为反垄断规制提供依据,并提出中心辐射型垄断和掠夺性定价适用于规制第三方贴付行为的合理性。
第三部分是从第三方贴付行为相关域外考察中借鉴理论和制度,以美国、欧盟和日本这三个先进的市场经济体代表作为比较参考,分析其反垄断价值侧重背后的经济意义,借鉴他们在掠夺性定价界定创新、数据权利先进保护等制度。
第四部分是在前三部分分析基础之上,提出既要容纳第三方经济体市场创新模式,又要提出造成垄断危害的第三方贴付行为进行反垄断规制的建议。制度建设上,依法明确权责主体,同时又在法定范围内合理豁免;执法方式上,以经营者承诺和价格冻结措施刚柔并济,融资监管事前防范;监督体系上,社会组织监督和法律诉讼救济并行。
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结合域外有关第三方贴付的规制导向和措施,综合运用法学研究方法,提出了第三方贴付反垄断规制的建议。正文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第三方贴付行为存在的问题,该行为所在市场结构状态固化、竞争不活跃,表现在移动支付、外卖、网约车等各大行业市场上。消费者面临前期获得红包补贴,后期在无形中承担涨价后果,甚至是遭遇杀熟。而政府作为市场监管方的表现,显得有心而无力,有约谈、呼吁或者是规范性文件,却没有成熟、稳定的反垄断法治监管。
第二部分是第三方贴付的反垄断法理分析,第三方贴付具有依托互联网、快速规模化的特征,在第三方经济体的主导下形成交叉型法律关系,以马克思主义利益结构分析法和反垄断价值导向为指导,从相关市场界定理论出发,结合第三方贴付行为特征作出合理的市场界定,为反垄断规制提供依据,并提出中心辐射型垄断和掠夺性定价适用于规制第三方贴付行为的合理性。
第三部分是从第三方贴付行为相关域外考察中借鉴理论和制度,以美国、欧盟和日本这三个先进的市场经济体代表作为比较参考,分析其反垄断价值侧重背后的经济意义,借鉴他们在掠夺性定价界定创新、数据权利先进保护等制度。
第四部分是在前三部分分析基础之上,提出既要容纳第三方经济体市场创新模式,又要提出造成垄断危害的第三方贴付行为进行反垄断规制的建议。制度建设上,依法明确权责主体,同时又在法定范围内合理豁免;执法方式上,以经营者承诺和价格冻结措施刚柔并济,融资监管事前防范;监督体系上,社会组织监督和法律诉讼救济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