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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正式制度在组织中制度化机制的研究。在对组织制度理论进行再思考的基础上,完善了正式制度扩散和变异的解释框架,并通过双河市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个案研究进行了验证。 效率机制和合法性机制的关系。行动者的共同观念是合法性的基础,其共同观念的改变导致合法性的改变。效率是人们的价值追求之一,而效率机制是合法性机制的形式之一。通过解读组织行动者对于制度的主观认知和预期,才能解释组织采纳制度深层的驱动力,即解释制度扩散的机制。正式制度在组织领域和组织内两个层面具有不同的制度化机制。 合法性的争夺和建构。行动者通过对合法性的争夺与建构而使自己的利益诉求和行动获得合法性,通过对组织制度的定义使制度对自己提供更多的合法性支持。组织的相关行动者围绕外来的正式制度展开合法性的争夺与建构,使制度在进入组织的过程中发生动态形变。 合法性信息管理和制度脱耦。面对多种合法性要求和检查之间的冲突,组织通过合法性信息管理来化解合法性冲突,以维持自身存在与发展的多种合法性认可。组织以不同手段向检查者提供合法性信息,导致不同的制度在组织中存在方式的不同,包括未运行的正式制度和实际运行的非正式制度,即制度脱耦现象。但制度脱耦并非是正式制度的必然结果,制度与组织运行之间可能相互影响和转化而实现紧密耦合。 个案研究发现,国家政策在通过科层体系传递进入学校过程中,多层级行动者形成环式的合法性争夺和互动,对政策进行解读和定义。原有的政策、法律、组织环境的文化传统、组织内部的亚文化等构成的制度背景,定义了行动者的权利,并成为其用于争夺的可选工具。在合法性冲突与争夺中,国家政策在学校层面发生了形变。 国家的政治环境构成行动者的合法性背景,型塑了各方行动者的行动策略。国家的改革逻辑与稳定逻辑形成了巨大的张力。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作为国家科层体系的一部分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另一方面承担了专业组织的作用,效率合法性要求和教育本质价值之间的张力导致其推行政策时的行动困境。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推行国家制定的政策,在国家改革和稳定的双重合法性下行动。 当学校和教师被不断卷入市场化进程时,原先神圣的政治合法性、科层体系的形式合法性、市场化的效率合法性及教育领域专业规范的合法性之间出现剧烈冲突。学校组织通过合法性信息管理,化解不同合法性要求之间的冲突,保持自身的合法性。学校、教师各自展开行动,和其他行动者展开互动,对由上而下进入的绩效工资政策进行型塑,使国家推行的正式制度在学校组织层面发生形式化变异。制度的仪式化执行为其与组织实际运行的紧密结合创造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