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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方面土地资源十分稀缺,另一方面却存在着十分严重的滥用和乱占现象。土地资源已成为制约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最严重的“瓶颈”,为了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系统的开展区域土地资源空间优化配置的研究,不仅成为土地利用领域的前沿的重要课题,而且是转变土地管理方式和实现土地资源集约与可持续利用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关于土地空间优化配置的研究,国内外均已有大量的作品,但其研究思路普遍以适宜性评价加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模式开展。本文在此基础上,选取鄱阳湖地区作为研究区域,针对农地资源提出可持续利用目标下的农地空间优化布局。 首先以区位论、因地制宜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理论为依据,构建了区域农地资源优化布局的技术方法。其次以栅格单元(100*100米)为评价单元对鄱阳湖地区进行农地适宜性评价,分别得出鄱阳湖地区耕地、园地、林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并与农地利用现状进行叠加分析,分析现状利用方式的适宜性等级。第三,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耕、园、林地利用目标下的可持续利用评价,同时分别将评价结果与鄱阳湖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叠加,得出现状土地利用方式的可持续利用水平。最后,以上述研究为基础,对鄱阳湖地区农地资源进行空间布局优化,同时针对影响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因素相应的提出保障区域农地可持续利用的若干政策建议。 对鄱阳湖地区的实证研究得出如下结果: (1)适宜性评价方面:鄱阳湖地区农地图斑中,宜耕一等、二等地的面积之和为24180.31平方公里,占区域农地资源的73.48%;不宜耕的面积为741.23平方公里,占区域农地资源的2.25%。宜园一等、二等地的面积之和为23286.38平方公里,占区域农地资源的70.76%;不宜园的面积为791.74平方公里,占区域农地资源的2.41%。宜林一等、二等地的面积之和为30497.12平方公里,占区域农地资源的92.68%;不宜林的面积为15.34平方公里,占区域农地资源的0.05%。 现状农业利用方式的适宜性等级皆较高,分别为:现状耕地中宜耕一等、二等的面积比例为85.58%,可见耕地利用现状的布局和利用是非常合理的,同时,现状耕地不宜耕的比例为0.31%,这部分耕地需要进行利用方式调整;此外,现状园地、林地、草地中有4318.88平方公里的宜耕一等、二等图斑,是新增耕地的有效来源,可作为应对粮食安全的耕地后备资源。现状园地中宜园一等、二等的面积占82.90%,可见园地利用现状的布局和利用也是非常合理的;同时,存在1.21%的现状园地不宜园,这部分园地需要进行利用方式调整;耕地、林地宜园一等、二等面积较大,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可作为扩大果业生产的后备资源。现状林地中宜林一等、二等的面积占91.88%,现状林地不宜林的面积仅占0.03%。 (2)农地可持续利用评价方面:区域耕地利用目标下达到高度可持续和中度可持续的面积比例为69.05%,主要分布在环鄱阳湖下游区域,而在鄱阳湖上游区域耕地可持续利用水平不高。区域园地利用目标下达到高度可持续和中度可持续的面积比例为73.98%,不可持续利用的比例为2.75%。空间分布上高度可持续利用的区域主要分布南昌市、南昌县、进贤县、奉新县、高安市、临川市、东乡县、余江县以及鄱阳县等地。临界可持续和不可持续利用的区域主要为九江市、九江县、都昌县、永修县和新建县等地。区域林地利用目标下的高度、中度可持续利用面积的比例达到90.89%,不可持续利用比例仅占0.05%。 鄱阳湖地区农地利用现状的可持续利用水平总体较好,高度可持续和中度可持续利用水平的面积之和占总农地的面积的比例都高于85%。同时,各种农业利用方式皆存在一定比例的利用不可持续或临界可持续的的土地单元,其中耕地利用不可持续的比例为0.12%,园地利用不可持续的比例为1.16%,林地利用不可持续的比例为0.02%。 (3)从资源、政策和利用水平三个方面进行约束,并按照一定的优化配置顺序对鄱阳湖地区农地资源进行优化布局。优化结果为:将2419.29公顷耕地转为园地,5418.07公顷耕地转为林地;158.48公顷园地转为林地;11742.12公顷林地转为耕地,12.49公顷林地转为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