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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乃信息传递之手段,其核心是转述而非创作。在翻译过程中应着力于形和意的转换,并要从审美理论和应用理论的角度对形式转换和意义转换提供有效的、有信服力的论证。总的说来,译文对于译文接受者的效果应该与原文对于原文接受者的效果相当。这种等效理论的观点在奈达的翻译力作《翻译科学探索》中被系统完整的提出。在此书中,奈达将等效概念分成了两大类:动态对等和形式对等。对等概念的提出为当时翻译原则杂乱无序的翻译界指明了方向。
但是奈达过分强调了动态对等而忽视了同属对等概念的形式对等。同时,由于语言具有符号性,语言单位是形式和意义的统一体,因此奈达对于等效概念的分类也存在着问题。本文在符号学三种关系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意义不同种类的分析,对等效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划分:形式对等、概念对等和交际对等。这里的形式对等与奈达等效理论中对于形式对等的论述并非一致;概念对等与交际对等都是以利奇对于意义的分类为理论基础的,这两类对等可以合称为广义的语义对等。这种广义的对等在翻译中至关重要,它与形式对等一起构成了对等原则,制约着译者的翻译过程与结果,从而使翻译过程中有了切实可依的原则,并且使得译文与原文的对等效果更加明显,更加具有真实性和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