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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军队从1927年创建至今,已走过八十年风雨历程了。八十年来,它由少到多,由弱变强,由革命根据地的坚强支柱成长为人民共和国的钢铁长城。直到今天,促进它发展的一个重要制度保证——军人优抚制度,特别是中央苏区时期的红军优抚制度仍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研究价值,因为建国后直至今天的军人优抚制度都是在那个时期的红军优抚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军人优抚制度就是“优待”和“抚恤”的统称,它是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对那些为保卫国家的安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人及家属在物质上给予优待和抚恤的制度,包括妥善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并对他们的生活给予补助。优待措施,包括政治、经济方面的优待;作为抚恤措施,包括抚慰和赈恤,抚慰即给予政治荣誉和精神上的安慰,赈恤即给予钱款货或物质帮助。由于军队在夺取、保卫、巩固政权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做好军人的优抚工作,才能使广大将士免除后顾之忧,安心国防事业,才能促进军队的发展和扩大,才能促进军民关系和社会的稳定等。本文借鉴社会保障学理论,依托当时的报刊资料和相关史料,从中央苏区红军优抚制度建立的前提条件与主要社会背景、红军优抚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中的主要举措,及红军优抚制度的评价等方面,对中央苏区的红军优抚制度进行考察,并就其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和看法。就红军优抚制度本身讲,中央苏区红军优抚制度的创立与发展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的探索,无论是红军优抚制度的理论还是实践,都为建国后军人优抚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经验和教训也是值得我们研究、借鉴和吸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