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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但是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险种相比,进展相对较慢、参保规模差距较大,广大职业妇女生育的权益和价值得不到较好地体现和保障。同时,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居民就医的压力,而且为城镇居民生育保险的实施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特别是在一些地区已经将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这不仅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吸引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的生育保险问题,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本文以安徽省城镇职工和居民生育保险作为研究对象。安徽省属于比较落后的省份,如果能在安徽省较好地推行生育保险,则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生育保险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安徽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虽然基本建立,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覆盖范围较窄,没有很好地发挥生育保险应有的功能。同时,随着安徽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逐步实施,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在一些城市初步建立并取得初步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居民的生育保险权益。 本文结合实际,对安徽省城镇职工和居民生育保险现状、运行中的障碍等问题和部分有代表性城市的做法进行了分析研究。研究认为,实行生育保险的目的不在于追求该险种的独立,如果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二为一”,实行“一险两用”,有利于迅速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利于更有效地保障广大城镇职工和居民的生育权益,从而达到推行生育保险的目的。为此,还提出了一些基本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