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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性问题是关乎人与世界关系的既有总体性、又有根本性的哲学问题。人作为与动物相区别的存在物,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世界?我们应该怎样塑造我们的主体性?西方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家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一般来讲,古代哲学时期,主体并不是人,而是人主观臆想的、在客观世界背后的那个终极原因。人被动地从属于这个原因。中世纪哲学是人类将对神的信仰理论化、系统化的时期。神创造了世界,也决定人的命运,是毫无疑问的主体。近代哲学的理论基础是主客二分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的形成在于人对自身主体地位的自觉。但是,近代哲学家们普遍将人片面地理解为理性的主体。在这种片面观点的影响下,主体的理性作用被夸大,成为与人本身异化的存在。为了拯救人的主体地位,黑格尔以后的哲学家门纷纷从自己的角度批判理性形而上学。从总体上来讲,批判与解构理性形而上学成为现代哲学和后现代哲学的一条思想主线。这些学者对主体性思想的变革不乏创造性观点,但是就整体性与科学性而言,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既是空前的,也是难以被后人超越的。马克思对主体性的理解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觉的主体。作为主体,人要实现“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即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能动地掌握与运用规律以满足人的需要。这个过程就是自觉。二是自主的主体。人要想成为自主的主体,需要实现“联合起来的个人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需要突破“人的依赖”与“物的依赖”,成为“自由个性”的人。三是自由的主体。人作为主体的存在是一种立足自身有限性追求无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逐步扬弃了自然的必然与历史的必然,逐步实现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转变。这个过程就是自由。自觉、自主与自由是具有内在联系的。自觉的达成需要主体在遵照客观规律条件下发挥自身能动性与创造性,实现自身目的。因此比较侧重于主观因素的发挥。自主的达成不仅是主体能够按照自己意愿活动,而且是在客观条件成熟后体现出来的。自由更进一步,只有真正实现自主活动的时候,自由王国才真正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人有充分的自由时间进行更多创造性的活动。对于自觉、自主、自由来说,主体需要是三者共同的前提,主体实践是它们共同的基础,人的全面发展是它们共同的指向。研究主体性的塑造要结合特定的时代条件。随着人类步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实现了人存在方式与活动方式的重大变革。这为探讨主体的塑造打开了新的视野。较之以往的历史时期,信息时代存在一些自身独有的特征:第一,信息时代有自己独特的技术基础。信息时代是信息技术高度发达与普遍应用的时代。信息技术已经对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层面形成了强烈的渗透力,是当代社会赖以存在的技术基础。第二,信息时代的人有独特的活动方式——虚拟实践。将事物虚拟化、数字化是信息技术最独特的功能。它“创造”的虚拟世界给人的实践活动提供了新的广阔空间。第三,信息时代有其独特的经济基础。知识在生产中的运用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基于此,生产活动更加智能化,人的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第四,在信息时代,以往金字塔式的社会组织方式正在被扁平化、去中心化的组织方式代替。人与人的交流更加平等。人们对信息主体的认识在不同的年代形成了不同的概念形式。这些形式主要有“电视人”、“容器人”、“信息人”和“赛博格”等。一般来讲,信息时代的主体在个体层面呈现“人——机共同体”的样态,在集体层面呈现“网络共同体”的样态。信息主体具有数据化、网络化和虚拟化的特征。从总体上看,信息时代给主体性影响的积极意义远大于消极意义。人的主体性在信息时代显著生发,但是在一些具体的方面也存在发展的困境。从主观条件即自觉方面来说,数据化与智能化提升了主体对“物的尺度”的选择能力与创造能力。智能化生产的属人性特征让“人的尺度”体现得更加明显。但是,“数据主义”的产生也给主体自觉造成隐患。如果任由数据信息的单一“尺度”发展,人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将被消解,人的意义与价值将不复存在。从自主方面来说,知识在人生产生活的运用大大提升了生产力水平。知识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因素。信息技术的虚拟功能创造了虚拟世界。虚拟世界有其自身独特的时空存在方式——“赛博时间”与“赛博空间”。在“赛博时空”中,主体能够更加独立自主地建立社会关系。这些条件为“人的依赖”与“物的依赖”关系的消解提供新的可能。同时,人的自主也面临新的困境。“信息拜物教”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信息鸿沟”,一部分人成为“无用之人”。从自由角度来讲,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的结合加强了人的塑造与自我塑造。主体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超越现存面向未来,这是信息时代的进步性所在。但是,虚拟对现实的“侵占”也成为信息时代的隐忧。网络犯罪、网瘾、信息爆炸阻碍了主体的塑造与自我塑造。自由与人的全面发展是内在同一的。从社会关系的层面讲,人的全面性体现在人在社会关系当中的独立性、能动性与历史生成性。这些性质又深刻反映在主体的自觉、自主与自由中。从更高的社会结构的层面说,全面发展的个人与共同体的社会结构应该是二者积极地相互建构。一方面,个人在自身需要推动下基于实践活动能动地构建共同体;另一方面,共同体积极地维护个人利益,促进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这种个人与共同体积极地相互建构是以往的时代没有的,是信息时代为主体性塑造的独有贡献。站在信息时代的潮流之中,我们必须抓住有利条件,排除不利因素进一步塑造自己。主体性的塑造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要以实践为基础;二是要以人为最终目的;三是要遵照客观历史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