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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在加剧,迫切需要加强包括土地在内的宏观调控手段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区域内部存在凭借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人地矛盾,也迫切需要加强区域间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协调。因而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区域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就成了解决上述难题的关键。
基于此,本文以“土地利用功能统筹的理论与实践——以河北省和冀中区为例”为题目,在初步构建了土地利用功能统筹的理论框架后,提出了一套研究土地利用功能统筹的方法论体系,继而以河北省及其中一个综合功能区为例实证了开展土地利用功能统筹的过程。
(1)论文首先在辨析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回顾了国内外学者有关土地利用功能统筹的研究,较完整地提出了土地利用功能统筹的含义,指出其研究对象为中、宏观尺度区域的生态、生活和生产功能,提出要以人地系统论、区域发展不平衡理论和土地持续利用理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支撑。划分土地利用功能类型,指出土地利用功能冲突实际上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权益博弈的外在化,需加强对利益相关者间的权益统筹。继而建立了包括原则、目标、模式和运行机制在内的土地利用功能统筹的理论框架。
(2)提出开展土地利用功能统筹的研究范式,依次包括土地利用功能的单项评价、综合分区、各分区的综合评价、功能冲突、统筹目标、规划方案及调控指标体系、规划的执行监督和调整预案、规划保障措施等。
(3)以河北省为例对单项功能评价和综合分区进行了实证。结果表明,河北省各类功能的强弱呈现“环带状”分布之中“镶嵌组团”分布的特点,但各地区仍有较大变异,为此将河北省划分为环京津区、冀中区、环渤海区、冀南区和冀北区五个综合功能区以便于进一步研究其分布规律。
(4)以冀中区作为典型,研究综合功能区内部的功能分布及其成囚,并将其概括为五个类型区:大都市核心区、发达平原区、欠发达平原区、丘陵区和山区。然后分别分析各类型区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功能冲突,并通过对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土地利用适宜性、土地利用现状等的变化趋势判断未来的功能冲突的可能表现。
(5)以冀中区为例,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分析各类型区的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及其阶段性规划调控方案。然后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提出规划执行和监督的途径。之后根据阶段性规划方案的可能实施结果,提出如何在现有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下一个阶段性规划调控方案。最后提出比较全面而有针对性的规划方案保障实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