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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对环境究竟有利还是有害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国内外理论和实证研究都同时出现贸易对环境有利和贸易对环境有害的相互矛盾的结论,使人们难以做出贸易对环境究竟有利还是有害的确切判断。其实,潜藏在相互矛盾结论下面的是同一个基本问题——贸易与环境的相容性问题。贸易与环境可能相容,也可能不相容。如果贸易发展没有损害环境,甚至改善环境,则贸易与环境相容;如果贸易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则贸易与环境不相容。
经济增长、贸易与环境之间是否实现相容,是协调经济增长、贸易与环境关系努力是否成功的评判标准,同时也是经济、贸易迈向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必要条件。假使经济增长、贸易与环境之间在短期内出现不相容,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协调之后,可能在中长期实现相容;假使经济增长、贸易与环境之间局部出现不相容,但是经系统内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正负面作用相互抵消和平衡之后,可能出现整体相容。判断经济增长、贸易与环境之间是否相容,存在三个层级依次宽松的标准,即零污染排放或污染排放零增长(最高标准)、零污染遗留或污染遗留零增长(中级标准)、自然环境自净极限(最低标准)。依据环境效应分解模型,经济增长、贸易与环境之间实现相容的条件是,在追求经济增长、扩大出口的现实条件即规模效应为正的情况下,只有争取负的技术效应、结构效应和正的政府抗逆效应并足以抵消规模效应,经济增长、贸易发展与环境之间才实现相容,经济增长、贸易发展才不以损害环境为代价。测评经济增长、贸易与环境是否相容有三类指标:绝对值指标、变化率指标和比率指标,不同类型指标可以从不同角度刻画污染排放的演变状况。虽然经济增长与环境之间、贸易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类似的关系,但是其三大效应的成因各不相同。
一国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出口方面,同时出口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又主要体现在工业制品生产方面。在从全国、地区和行业三个层面对中国出口贸易与环境目标的相容性进行评估后发现:1.从全国总体情况看,正的规模效应居绝对主导地位,结构效应为正,技术效应负值较小,政府抗逆效应十分有限,最终使环境净效应仍然较大,总体上出口贸易与环境目标不相容。2.从地区情况看,东部地区规模效应远大于中西部地区(正),东部地区结构效应(正)、技术效应(负绝对值)、政府抗逆效应(正)略高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环境总效应、环境净效应最高,中部其次,西部最低。3.从工业制品分行业情况看,技术效应方面,总体上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效应增进连续稳定,总体幅度较大,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效应正负交替不稳定,总体幅度较小,污染最严重的纸及纸制品和医药品的技术效应增进幅度略显不足;结构效应方面,排污强度靠后、技术效应增进显著的行业获得正的结构效应,在工业制品出口中所占份额上升,而排污强度靠前、技术效应增进迟缓的行业获得负的结构效应,在工业制品出口中所占份额下降;从技术效应和结构效应来说,均有利于出口贸易与环境目标实现相容,但是与总评估情形类似,由于规模效应居绝对主导地位,环境总效应仍然为正,仍然对环境不利。
争取负的技术效应是促使贸易与环境实现相容的关键环节。在运用逐步引入回归和协整回归分析方法对我国工业“三废”污染减排技术效应的形成进行实证检验后发现:环境有益技术进步产生的边际技术效应最高,平均技术效应较高;排污费的边际技术效应和平均技术效应较高;废水防治投入产生正向技术效应,而废气和固废防治投入作用相反;外贸的边际技术效应较低,但平均技术效应较高;外资的边际技术效应和平均技术效应偏低,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吸引外资的过程也是承接发达国家污染密集型行业向我国转移的过程;居民收入与排污强度正相关,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早期阶段相吻合。
争取负的结构效应是促使贸易与环境实现相容的重要环节,但是结构效应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对我国1995-2007年工业制品出口结构演变进行实证分析之后发现:1.从平均意义上说,劳动密集型行业属于低技术密集型行业和污染较轻的行业;资本密集型行业属于高技术密集型行业和污染较重的行业;高技术密集型行业属于污染较重的行业,低技术密集型行业属于污染较轻的行业。2.从行业的总体特征看,劳动低技术密集型高污染行业出口比重下降,劳动低技术密集型轻污染行业和劳动高技术密集型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上升;资本高技术密集型重污染行业出口比重下降,资本高技术密集型轻污染行业和资本低技术密集型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上升。在平均水平上,我国属于废水轻污染产品出口国家,总体上废水重污染行业产品出口比重下降,废水轻污染行业产品出口比重上升。3.综合现有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总结出影响出口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包括技术、要素禀赋数量及价格、环境规制、贸易自由化程度等因素。基于20个工业行业制品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劳动要素占比上升同时使重(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增加,但对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影响更小;劳动要素报酬增加同时使重(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增加,但使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增加幅度更大;资本要素占比上升同时使重(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下降;技术和污染治理投入增加对重(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影响不确定;贸易自由化程度加深同时使重(轻)污染行业出口比重下降。这些研究发现大多与传统理论预期不相一致。其因为可能与传统理论诸多与现实不一致的假设相关。根据这些研究结论,相应提出的增进环境有益的结构效应的政策建议是:从就业政策来讲,引导劳动者向轻污染行业有序转移,相对减少重污染行业的就业比重,可降低重污染行业的出口比重;从收入分配政策角度来讲,适当提高轻污染行业的劳动要素报酬,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轻污染行业的出口比重,使产业结构向轻污染行业转移;技术投入、污染治理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等政策均属于中性政策。总之,劳动要素及其价格的调节政策对调整出口结构作用较为直接有效,而其他类型政策对调整出口结构效果不确定。
引入政府因素,争取尽可能大的政府抗逆效应,是促成贸易与环境实现相容的具有较大潜力的环节。理论分析表明,排污费、污染治理投资、治污技术的研发投入、居民的监督等因素与政府抗逆效应正相关。基于1995-2006年地区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排污费征收政策对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的环境治理指数产生显著影响,影响程度较全国平均水平要高,对西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指数影响较弱,甚至可能存在负向影响;污染治理投资对所有地区的环境治理指数均产生程度相近的正向影响;环境科研活动投入对所有地区的环境治理指数均没有明显影响,表明环境科研活动投入在全国范围内均未有效地与生产过程相结合,实际减排作用较小;信访处理对中西部地区环境治理指数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对东部和东北地区没有明显影响。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相比较,西部地区政府在环境监管方面显得更消极,更被动,其因为可能与西部地区政府更多地顾虑加强环境监管会抑制该地区经济增长有关。
总之,目前我国出口贸易与环境目标没有相容,但是出口产品和出口结构均进一步清洁化,有利于两者实现相容。另外,在对技术效应、结构效应和政府抗逆效应实证检验基础上,均相应提出增进对环境有益的三大效应的对策建议。实施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促进我国出口贸易与环境目标实现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