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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之一,低保标准作为城乡低保制度的关键环节,是界定低保范围、核定低保对象、确定补助水平以及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但低保标准并非静止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低保标准应进行适时、适度地调整,以保证低保金额的绝对购买力与相对价值。从全国情况来看,虽近年来我国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发展完善,但科学、动态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尚未建立,多是依经验而定,调整缺乏规范性,随意性较大,低保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一方面致使低保标准过低难以保障贫困群体生活,或又因调整过高导致福利依赖,致使低保保障膨胀,资源浪费。 本研究从全国角度出发,且以大连市为重点考察对象,对历年来低保制度的发展变迁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方法的局限性。其次,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已有研究的比对与总结,对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间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此后,通对全国36个中心城市低保标准与当地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间比例关系进行测算、比较与分析,提出调整方案,即Yn=Xn-1×β1,β1=[50%-60%];Yn=Xn-1×β2,β2=[45%-55%];Yn=Xn-1×β3,β3=[40%-50%]3个不同的函数关系式;最终,以大连市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测算,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论证动态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适用性,并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通过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二者间联动机制的研究、构建,避免以往低保标准测算方法中将各主要经济指标与最低工资标准一同纳入,从而引起主要影响因子重复使用的弊端,以期为我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做出贡献,实现低保标准动态调整的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减少资源耗损,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