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访领域犯罪是指在信访活动中,信访人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信访领域犯罪处理是指依法对信访领域中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置,包括处罚、裁定、判决等相应内容。处理信访领域犯罪具有保障公民信访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司法改革、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意义。近几年,我国信访领域犯罪处理法制化进程取得进展,司法领域将信访工作列为重点完善的建设目标,不断完善相关法制机制,依法惩治亟待处理的行为人。大力推行依法治访的终结制度,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信访领域犯罪的问题,已经成为维护我国信访领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可以化解社会矛盾,净化信访环境,提升社会环境的稳定性。但是,目前我国处理信访领域犯罪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对罪与非罪认定标准不一致;无罪按有罪处理;轻罪按重罪处理;重罪按轻罪处理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基层矛盾诉求渠道狭窄;政府维稳的需要;法律申诉渠道不畅通,依法治访理念尚未深入基层,相关工作人员对依据法律、法规治理信访的认识不足;信访犯罪成本较低;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行政干预现象严重等。针对这些问题,正确处理信访领域犯罪必须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在信访领域犯罪处理过程中不能唯维稳而定罪,必须准确界定罪与非罪,正确确定信访人所犯罪名,对其准确量刑。对处理信访领域犯罪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存在的渎职行为,建立办案人员问责追究制,以此来确保信访领域犯罪处理的公平正义,减少和预防信访领域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