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签订《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POPs公约》)起,中国就肩负起艰巨的履约责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的削减和淘汰是一项长期、持续、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涵盖工业、农业、卫生、环保、建筑等行业,涉及生产、流通、使用、进出口、排放、库存和废弃处置以及替代品开发等环节。履约活动不仅仅关系到国家的环境安全问题,也关系到人体健康、产业发展与国际贸易乃至国际地位等社会政治经济的各个方面,影响深远。由于起步晚,POPs在中国的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五年来,中国政府为履行《POPs公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于履约相关行动中,从全国性的示范项目,到企业的技术改造试点,从科研机构的针对性研究,到对公众的广泛宣传……资金的需求和投入是所有行动不可缺少的环节。五年履约经验充分说明,持续、充足和稳定的资金对于能否顺利履行公约举足轻重,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保障。鉴于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在政治和外交上的重要性,以及对解决我国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如何在公共财政下建立一个有效的资金机制,开辟正常的资金渠道,对于促进履约、国际合作和相应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对于中国履约资金机制的研究和确立显得刻不容缓。 近年来,对国家资金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探讨不断深入,偏重于宏观政策性研究或环境经济理论探讨,对于企业与履约资金的关系探讨比较少见。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本文尝试从企业的角度入手,分析履约资金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本文正文共包括六章。其中,第一章是概述部分,介绍了POPs以及《POPs公约》的概况;第二章到第五章是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论述了中国履约的资金机制的现状和企业在资金机制中的角色;第六章为结束语。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介绍了POPs的特性以及《POPs公约》的产生和内容,重点介绍了POPs在时间、空间各个方面的影响范围;归纳总结了公约的运行机制,尤其是资金相关的机制,为后文的深入分析做铺垫。 第二章:主要针对国际资金机制,对作为临时资金机制的全球环境基金的性质、原则和条款等深入分析,整理分析了中国与的合作关系,比较了该基金与《POPs公约》的契合度,探讨其作为公约国际资金机制的局限,对公约国际资金体制的探讨为对中国国家资金体制的研究提供了原则、框架和思路。 第三章:从管理、政策和运行多角度总结了国家资金相关机制的现状,从《POPs公约》的要求和中国现状出发,讨论现有管理机构、政策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的不足和改进方向,为构架完善的履约资金体制设定了原则和改进方向。 第四章:在前文对国际和国家资金机制的分析基础上,从资金需求和来源两个方面,多角度的阐述了本文对履约资金机制构架和合理化,在理论上论证和完善了中国履行公约的资金机制的基本框架,以探讨企业在其中的角色。 第五章:在前文论证过的资金机制框架下,考虑各主体在资金运作上的原则和目标,从资金层面上,探讨履约对企业的影响和企业的可能环境策略选择,并针对企业在资金机制中的双重角色,为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和建议。 总之,对于企业在资金机制下角色的探讨,既可以完善国家资金机制,又可以推动企业采取积极的环境策略,对中国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由于本文写作之时,国家对中国POPs排放清单的调查尚在进行中,故缺乏足够的行业或企业数据作实证论述,需要随着履约进程不断深入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