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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倡导对资源进行优化合理的循环利用,以求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和谐的理想状态。发展循环经济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人类在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向前的过程当中,为解决资源与环境问题,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而探寻出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得到了许多国家的公认。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资源与环境形势都面临着严峻挑战,永续发展也已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但是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不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和主体界定不清晰,循环经济责任分担制度系统性较差,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备,循环经济监管制度不健全,这些问题都不利于我国循环经济的有序快速发展。因而,我们应当秉承可持续发展观,立足于当前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本文简要介绍了循环经济的内涵、产生和发展,阐明了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概况,剖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同时考察了德国、美国和日本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对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提出了详细的可行性建议。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要建全专项立法,要加快制定并公布强制回收名录与管理办法;健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扩大发展规划的制定主体范围,增设发展规划制定和审议年限的规定;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生产者的延伸责任和主体;增强循环经济责任分担制度的系统性;改进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和内容;建全循环经济监管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建立监督的多维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