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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货币区理论主要研究,在不受国界限制的情况下,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分经济区域,以及如何维持经济区域内部和经济区域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外部扰动发生时,各省经济运行状态差异较大,但是中央政府对各省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历来都是“一刀切”。全国统一的调控政策落实到每个省时,各省反应不同,苦乐不均。
本文在文献综述与评价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区域经济不协调的根源,并在最优货币区理论的框架下,按照有利于区域内部、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要求,采用外部扰动一致性标准重新划分经济区域。将外部扰动发生后经济运行状态相似、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需求较为一致的省份划归为同一个经济区域;将经济运行状态差异较大、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需求明显不同的省份划归为不同的经济区域。
在计量方法上,本文参照Blanchard and Quah(1989)和Bayoumi andEichengreen(1994)的研究思路,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自回归的残差向量中分解出外部扰动的时间序列数据,然后通过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和相关系数矩阵分析进行经济区域划分。最终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被划分为6个经济区域:北方经济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共10个省市区)、长江流域经济区(包括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共6个省市)、东南经济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浙江、福建共5省)、西南经济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西藏共4省市区)、西北经济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共4省区)和环新疆经济圈(仅包括新疆)。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针对各经济区域特定的经济运行状态实施差异化的宏观调控,制定有针对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各经济区域达到各自的均衡。为了保证差异化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在中央层面,央行应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区域性的货币政策,并设立专门司局以负责实施。在地方层面,应按照新的经济区域划分结果重新设置央行的地区分行,成立区域发展协作委员会,协调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宏观调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