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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反走私形势也日趋严峻复杂。从海关近年来查获的重、特大走私案件看,新形势下走私犯罪呈现出集团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特别是商业物流的高速发展和信息技术不断成熟,为走私犯罪活动空间跨度和维度的不断扩张提供了有利条件,传统的以一关一域之战力单打独斗的缉私格局和作战模式已经难以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和有效打击。 作为当前我国三大国家战略之一,“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篇布局之年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立意高远、影响深广。在此背景下,海关总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积极主动作为,从进出境监督管理的角度入手,推进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并把这次改革定位为海关系统落实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京津冀一体化不仅为海关带来了监管水平和通关便利化的提升,同时也涉及到一系列管理事权、机构职能以及作业理念、方式流程的变化和调整。查缉走私作为我国海关四项基本任务之一,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海关实施监管和征税两项基本任务的延伸和保障。在海关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监管服务质量的当下,缉私工作必须及时跟进,深入研究在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条件下,如何实现缉私协同的一体化建设。在工作模式、组织架构、战术战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设计和调整,优化创新打击走私工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关区界限,发挥整体协同作战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本文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公共治理理论、行政组织法理论等理论为基础,针对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中京津冀海关缉私协同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重点分析京津冀三地直属和隶属海关缉私部门在内部和对外协同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主要包括:强化一体化视野下海关缉私协同治理理念,有序推进一体化视野下海关缉私协同治理的制度化建设,强化一体化缉私协同治理机制,破除关区壁垒和“信息孤岛”现状,以加强现代化建设为抓手打造高效运转的反走私综合治理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