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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通过深入分析absolutism和despotism两个政治术语所蕴含的意义,并以《政府论》为例,探讨absolute一词在英国意义变迁的过程,厘清absolutemonarchy一词的真正意义,并最终得出其应翻译为”专制君主制”这一结论。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讨论在中国语境下,”专制”一词最初的意义以及其作为政治术语出现的情况。最初”专制”在中国语境并不具备政治术语的功能,而是得益于近代翻译的影响,这一术语本身对应的并非一个英语单词,而是多个,其中引起分歧和讨论的主要是两个词,即“absolute(absolutism)”和“despotic(despotism)”。因此,讨论“专制”一词就必须得回归到英语单词本身和西方语境下。第二部分着重探讨在西方语境下,“despotism”和“absolute monarchy”,最初的起源以及之后的变迁发展,厘清二者之间既交叉又相异的关系,并厘清“专制”一词的确切所指。第三部分主要以约翰·洛克的《政府论》为例,选择《政府论》作为讨论文本的一个主要原因即是“absolute”一词的意思在英国最终得以确立《政府论》的影响不可谓不大,而despotic与absolute一词之间的界限在洛克那里也被不断模糊,并最终确定了“absolute monarchy”一词在政治学中所蕴含的负面内涵和消极意义。因此通过讨论《政府论》中对“absolute”一词的使用可明确“absolute monarchy”一词翻译为”专制君主制”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