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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中的利益不断分化,我国农村发生了利益化的变迁,村民开始以理性利益计算为结成利益群体的衡量标准,以往的利益群体发生了变化,当下的农村利益群体普遍具备了农村利益化变迁的特征,形成了以单纯的利益因素为基础的新兴利益共同体,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并未达到使村民完全的变成理性经济人的地步,村民的行为仍然受到宗族、朋友、同学等传统因素的残存影响,故形成了以宗族、朋友、同学等传统文化因素为基础的现代化传统派系。虽然现代化传统派系与新兴利益共同体在形成基础和运作机制上存在差异,但二者在对村民自治的作用影响上并无差异,都属于利益群体的范畴。利益群体就是当自治事件中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并且村民的力量过于弱小不足以影响自治事件时,以传统文化因素或现代利益因素为基础与其他村民结成的以利益互惠为关系维系核心准则的群体。我国当下农村社会利益群体的变迁是客观必然的产物,而且对我国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具有重大的作用,因此对我国农村利益群体进行研究,有利于促进我国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为了解决我国村民自治有效实现问题,本文从利益群体的角度对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问题展开研究,探索促进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途径。 通过对河北省W村进行实地调研,我国农村利益群体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主要是:利益群体中村民相关利益影响村民自治的参与程度,利益群体的牢固程度影响村民自治活动的稳定性,自治事件中有无对抗性利益群体影响村民自治有效性的高低。针对我国农村利益群体对村民自治的影响因素,我们应从承认利益群体的客观必然性,积极引导农村利益群体;广泛涉入村民利益,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提高利益群体的牢固程度,保证村民自治活动的稳定性;打破自治事件中相互对抗的利益群体的平衡状态这几个方面入手,推动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