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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近年来逐渐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在过去几年担保黑洞逐渐揭开、担保圈成为众矢之的的情况下,管理层彻底根治担保顽疾的决心也日益明确。本文试图在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的最本质、最根源问题的基础上,为正在进行的担保黑洞的整治工作提出一点有益的建议。
本文的出发点是从上市公司自身的角度探求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的问题,着重事前研究。本文旨在对上市公司担保选择行为进行分析,试图找出影响担保选择行为的内在因素以及外在推动力。本文通过对非理性担保的问题的研究,对我国的担保市场实现其市场价值的途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上市公司对担保时机与具体方式的选择存在着复杂的产生机理和影响因素。本文认为,上市公司的行为是其内部治理结构的外在反映。因此在一定的法律和市场环境下,担保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发生概率会呈现一定的内在规律。现今我国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呈现明显的非理性特征,这是担保价值在我国转型市场上失衡的表现。这种失衡的状态和规律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什么样的市场和什么样的法律社会环境才能使担保这种正常的经济行为回归其本来价值呢?在2005年底新法律法规出台之后非理性担保是否会受到遏制,我们的法律应当怎样规范才能实现担保价值的回归,都是本文关心的问题。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具体分析了影响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的公司内部治理因素和财务风险因素,通过比较,排除了计量中的噪声因素,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先天缺陷和不健全是造成非理性担保行为的内在原因。由于历史的原因,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的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以及非流通股的问题,造成了上市公司的决策层不能代表广大股东的真正利益:而董事会与经理层形成的比较严重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又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上述因素造成了上市公司的行为决策实际上将少部分人的利益凌驾于公司利益之上,因此产生了非理性的担保行为。
第二,公司的财务状况因素是激发上市公司非理性担保行为的诱因。业绩差、负债高、价值低的企业成了担保公司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类上市公司或者在财务压力之下急切地寻找出路,通过高额担保获取一丝喘息之机,或者干脆铤而走险,以小博大,通过担保把烂摊子踢给银行。在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没有有效净化的情况下,加之银行系统对上市公司的盲目崇信,给了这些上市公司踏上错误之路的机会。
第三,虽然担保市场情况比较恶劣,但仍有不少优质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合理的、对市场有益的担保,而且此类公司逐年增加,市场的总体趋势是在好转。
最后,笔者通过本文整个的研究过程,对担保行为的研究提出了新的思路,即从原始问题出发,从行为的表象出发,通过分析、实证,得出结论,最后通过结论来定义、区分担保行为的性质,希望这种思路对今后的研究工作是一种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