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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多年来,许多国家或地区基于完善资本市场层次体系、促进产业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的需要,在发展现有主板的同时,推出了各种类型的创业板市场。2009年10月,中国筹备了十年的创业板市场终于在深圳正式举行了开板仪式。截止2011年2月,创业板市场也已有183家公司上市,获得融资额共1395.30亿元。由于全球创业板市场在发展演变中分化严重、市场表现大起大落,人们对创业板市场褒贬不一。褒奖者看重的是诸如纳斯达克市场的巨大成功;贬低者注重的是更多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失败和创业板市场表现出来的高风险性。怎样全面、深入了解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的状况,是科学、客观认识创业板市场的前提,也是正确把握创业板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本文通过把中国创业板与美国NASDAQ、英国AIM进行多方面的比较分析,并汲取海外创业板(如德国新市场)的经验与教训,希望能找出其中的规律性要素,从而加强我国创业板的制度建设,促进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这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达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法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析方法,研究探讨NASDAQ与AIM成功的原因,以及德国新市场发展失败的经验教训。依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创业板市场制度相关研究文献综述、研究上的创新和不足以及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框架结构。第二部分为分析问题部分。主要从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制度、交易制度、监管制度和退市制度四个维度来对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英国AIM市场以及我国创业板市场进行比较分析。第三部分为结论章节,主要从全球各主要创业板市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出发,对中国创业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出看法和建议。 通过对NASDAQ市场、AIM市场以及德国新市场的比较研究,本文对我国创业板市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实施更加多元化的上市标准。我国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标准虽然借鉴了国外经验,制订了两套标准,但是和国外成熟市场相比,仍然略显不足。我们应该借鉴NASDAQ的多层次、多元化标准以及AIM的低上市标准成功经验,促使上市标准趋向多层次和多元化,给企业更多的成长机会,同时促进市场与经济发展。二是适时引入做市商交易机制。目前主要国家创业板的交易制度都向混合型发展,即兼容做市商交易制度和竞价交易制度。由于实行做市商制度与竞价交易制度混合的交易机制能够发挥两种交易制度的优势,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熟创业板的经验,在采用竞价交易机制的基础上适时引入做市商交易机制。三是灵活退市制度、健全退市渠道。即借鉴境外创业板市场的退市机制,建议从退市标准、退市程序、配套制度等方面健全退市制度。四是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包括在进行监管设计时兼顾现实目标和最终目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完善保荐人制度。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一是由于国内创业板运行时间较短,国内关于创业板的研究虽多,但大多数倾向于国外创业板市场的经验介绍以及设想中国创业板的建立,而对我国创业板与国外创业板市场制度间的比较研究不多。因此,本文具有一定理论意义。二是本文研究问题的视角比较新颖。大部分文献在研究德国创业板市场发展失败时,均主要归因于其上市标准低、监管不严以及财务造假,而本文则跳出此框架,以其实体经济特征和制度设计因素对于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影响作为出发点进行分析,进而得到创业板市场成功所需要的深层次条件,这一视角对于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前景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