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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目的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恐怖主义犯罪概念作出自己的逻辑判断;第二,结合反恐国际公约和我国恐怖活动现状,阐释我国刑事立法有关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鉴于上述研究目的,笔者将采用对恐怖主义犯罪本位分析和相关刑事立法剖析相结合的方式,试图以一个研究者中立的角度对恐怖主义犯罪概念进行一次多角度的分析。
本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全文五万余字。
第一部分,考察恐怖主义犯罪概念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恐怖主义犯罪概念中,最核心的就是恐怖主义。因而,在探讨恐怖主义犯罪概念之前,了解恐怖主义含义的历史变迁也是必要的。同时,廓清一系列相关概念如恐怖、恐怖主义、恐怖行为、恐怖主义活动、恐怖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与恐怖袭击等等,通过分析以便更明晰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为科学界定恐怖主义犯罪打下基础。最后,论述给恐怖主义犯罪下一个定义的必要性,以便把它和其他犯罪区别开来,有利于加强反恐领域的国际合作,也有利于防止各国不同的恐怖主义犯罪定义及反恐标准或实行双重标准所造成的在反恐名义下的违反国际法及推行霸权主义的现象发生。
第二部分,文章通过对恐怖主义犯罪若干概念进行剖析,包括世界各国、国际及区际组织、各国学者及中国对恐怖主义犯罪概念的界定,总结其异同点,指出由于各国的政治观和价值判断的不同及恐怖主义犯罪具有国际性、跨国性、复杂性的特点造成了给恐怖主义犯罪下一个明确概念的困难,也决定了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认定不可避免的存在分歧。
第三部分,从惯常的定义分析角度对恐怖主义犯罪进行分析,内容包括恐怖主义犯罪的界定标准及其主体特征、目的特征、对象特征、手段特征等。论证了目前不宜把国家作为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在恐怖主义犯罪目的上,政治目的已不是恐怖主义犯罪所特有的本质特征和必备要素,政治目的也绝非恐怖主义犯罪的唯一目的;在行为方式上,不仅包括传统的诸如爆炸、暗杀、劫机等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随着科技的发展,还应包括像网络、生化武器等高科技非暴力手段;指出在对象上袭击目标的特定性与实际受害对象的不确定性等特征。通过以上分析,进而得出一个可以适当地服务于联合反恐需要的恐怖主义犯罪概念,即恐怖主义犯罪是指恐怖组织为了实现政治、宗教或者其他社会目的,而对特定目标的不确定公众及财物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及其他危险手段以制造社会恐怖气氛的一类犯罪行为的总称。
第四部分,恐怖主义犯罪问题的复杂性给人们认识和定义恐怖主义犯罪带来了困难,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如何认识恐怖主义犯罪与恐怖犯罪之间的区别,恐怖主义犯罪与政治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之间的区别。在明确了恐怖主义犯罪概念的基础上,对这些定义恐怖主义犯罪时容易引起争议的难点进行论证,拨开众多迷雾,进一步明晰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
第五部分,运用所确立的恐怖主义犯罪概念来分析我国的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解析我国认定恐怖主义组织的依据及恐怖主义组织的性质。通过这一部分的阐述,试图将概念运用于实践,实现界定这一概念的应用价值,并希望为加强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的刑事立法及反恐、防恐斗争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