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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已有研究表明,城镇化的发展能够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并且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总抓手,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同样还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但是,随着传统城镇化的推进,交通拥堵、“半市民化”、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在这个背景下,我国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和相关规划,其目的就是为了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学术界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根据已有研究得出新型城镇化的影响因素有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集约利用效益等,同样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推动国家经济进步,本文从一个新的研究角度——土地市场化水平入手,研究两者之间是否具有相互影响的耦合协调关系,并且土地市场化水平是否对新型城镇化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本文利用文献检索法、熵权法、实际—理想价款比值测度法与系统分析法对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土地市场化水平之间的耦合协调性进行分析与评价,为提高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提供新的思路与方法,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1)武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在2003年-2016年期间,总体上呈现出上升发展趋势,2003年-2010年期间,武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且2006-2007年、2008年-2009年出现了小幅度下降,其原因在于新型城镇化发展概念提出不久,且是伴随着新型工业化所提出,未受到足够的重视。2010-2016年期间,武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出现了较大的提升,其原因可能是随着传统城镇化的发展,城市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武汉市更加按照新型城镇化理念的指导推进武汉市城镇化的发展。
(2)武汉市土地市场化水平经过研究测算在2003年-2008年期间上升趋势较为明显,其原因是在2003年-2008年期间国家出台相关规范土地市场出让行为的文件,使得武汉市的一级土地市场出让行为更加规范,使得土地市场化水平上升趋势明显,但是,2008年-2016年则呈现出波动下降的趋势,自2008年以后,虽然武汉市土地市场化水平短时间内有上升发展趋势,但是总体而言,呈现出波动下降的发展趋势,其原因与以划拨方式出让土地比重居高不下有着直接的联系。2008年之前,通过划拨方式出让土地基本稳定在20%左右,只有2004年超过20%,然而自2008年后,武汉市通过划拨出让土地面积占全部一级土地市场出让比重均在20%以上,且最高时达到71.75%。
(3)2003年-2016年期间武汉市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市场化耦合度在0.8-1间波动,处于良好耦合阶段,且从整体上来看,在2003年至2016年期间,除了2007年-2009年、2015年-2016年期间,其余年份两者耦合度发展趋势较为平稳。
(4)2003年-2016年武汉市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市场化耦合协调度在0.5-0.8之间波动,两者在勉强协调发展与中级协调发展阶段中波动。在2003年-2016年期间,两者的协调度水平除了在2005年-2006年、2008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6年这四个时间段呈现出下降趋势,其余年份均呈现出上升发展趋势。
(5)根据研究结果本文发现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土地市场化水平之间具有较强的耦合协调关系,且从2013年开始,武汉市土地市场化发展水平滞后于其新型城镇化水平,延缓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因此通过提高武汉市土地市场化水平来提高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
本文利用文献检索法、熵权法、实际—理想价款比值测度法与系统分析法对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土地市场化水平之间的耦合协调性进行分析与评价,为提高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提供新的思路与方法,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1)武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在2003年-2016年期间,总体上呈现出上升发展趋势,2003年-2010年期间,武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且2006-2007年、2008年-2009年出现了小幅度下降,其原因在于新型城镇化发展概念提出不久,且是伴随着新型工业化所提出,未受到足够的重视。2010-2016年期间,武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出现了较大的提升,其原因可能是随着传统城镇化的发展,城市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武汉市更加按照新型城镇化理念的指导推进武汉市城镇化的发展。
(2)武汉市土地市场化水平经过研究测算在2003年-2008年期间上升趋势较为明显,其原因是在2003年-2008年期间国家出台相关规范土地市场出让行为的文件,使得武汉市的一级土地市场出让行为更加规范,使得土地市场化水平上升趋势明显,但是,2008年-2016年则呈现出波动下降的趋势,自2008年以后,虽然武汉市土地市场化水平短时间内有上升发展趋势,但是总体而言,呈现出波动下降的发展趋势,其原因与以划拨方式出让土地比重居高不下有着直接的联系。2008年之前,通过划拨方式出让土地基本稳定在20%左右,只有2004年超过20%,然而自2008年后,武汉市通过划拨出让土地面积占全部一级土地市场出让比重均在20%以上,且最高时达到71.75%。
(3)2003年-2016年期间武汉市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市场化耦合度在0.8-1间波动,处于良好耦合阶段,且从整体上来看,在2003年至2016年期间,除了2007年-2009年、2015年-2016年期间,其余年份两者耦合度发展趋势较为平稳。
(4)2003年-2016年武汉市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市场化耦合协调度在0.5-0.8之间波动,两者在勉强协调发展与中级协调发展阶段中波动。在2003年-2016年期间,两者的协调度水平除了在2005年-2006年、2008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6年这四个时间段呈现出下降趋势,其余年份均呈现出上升发展趋势。
(5)根据研究结果本文发现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土地市场化水平之间具有较强的耦合协调关系,且从2013年开始,武汉市土地市场化发展水平滞后于其新型城镇化水平,延缓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因此通过提高武汉市土地市场化水平来提高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