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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助于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改善当地的生活条件。但是由于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起步晚,产权制度不明晰,管理者的经验不足等因素,造成旅游“飞地”悲剧、民族文化破坏严重、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分配不公等现象,制约了我国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在研究民族地区的相关的利益主体的诉求,以及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区资源外包、景区资源股份制分配、景区资源当地居民自主经营三种常见的产权制度关系。最后从产权制度明晰方面对民族地区提出对策方案。分别从政府、企业、居民角度进行建议,政府应加强法制监管和宏观调控,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协调机制;旅游企业应担起社会责任,维护区域的和谐安稳,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培训,提高从业素质,增强从业能力,引进旅游管理人才,达到利益共赢。此外,本文对德夯景区进行了实证分析。 论文通过从产权理论的角度,把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开发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及协调方法进行探讨,在理论上丰富了民族法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以及旅游经济学等相关学科方面的研究,同时为地方政府改善投资环境和制定旅游开发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依据,对其他地区旅游产业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和协调具借鉴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