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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中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工商行政管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适应基层监管和服务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最基层单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前沿阵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大多是通过工商所来实现。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工商行政管理所面对的客观环境和实际职责、任务都发生很大的变化,而工商所行使职权的法规依据仍然是1991年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这样法定职能与现实实践之间就必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矛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概念的界定入手,剖析了工商行政管理在政府职能中的作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所的作用;围绕工商行政管理所内、外部环境均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实际,从基本职能履行、领导体制、干部队伍、工商所建设四个方面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所当前在履行法定职能时与现实实践存在冲突的表现;同时从法律体系、行政管理体制、执法对象环境、内部管理体制和制度、干部素质状况五个方面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所法定职能与现实实践存在冲突的原因。针对存在的冲突,本文从要正确定位三个关系、外部依赖层面、内部管理层面三方面提出了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所法定职能与现实实践冲突的基本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目的和落脚点,也是今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落实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