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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蕴涵着外在社会制度结构与内在精神心性结构这样两个基本维度,而后者构成了现代性“最深潜的核心”,其根本性的精神特质在于其感性化趋向以及确定性意义意识的精神缺失。这种精神心性在哲学乃至道德形而上学上有其对应的哲学根源:主体性形而上学及其批判性话语所潜蕴着的从“存在的遗忘”到“精神”的遮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理性心理学和经验心理学,因而不能在根本上承担起审视与重建心灵秩序以调适现代性社会心态的任务,必须实现研究视阈的转换。而精神哲学特别是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中的道德形而上学理论资源不仅可以回应与避免目前社会心态研究中所存在着的问题,而且可以为社会心态的概念界定及其在现代性历史境遇中的调适提供特定的视阈与可能路径。
在精神哲学视阈中,社会心态研究无法避开主体性向度并由此获得两个特定的问题域:一是心灵秩序及其自由意识本性。它们构成现代性社会心态的二元精神结构,正是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结构标示着现代性社会心态的精神状态或精神本质;二是在社会心态主体的内在心性结构与社会制度及其规范的伦理精神的结合中审视现代性社会心态。作为社会心态精神结构的心灵秩序,其精神哲学呈现即是“道德世界观”与“伦理世界观”及其伦理道德素质状况,其和谐则体现为“道德世界”与“伦理世界”中预设着的一种精神本性,即:个体自身、道德与自然、个体与实体之间的统一状态及其应然关系。而现代性社会心态失序就在于以“自然规律”僭越“道德规律”、以个体本位的理性取代“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的“精神”;如果把实体与个体关系中两者的位移与置换看作是伦理世界中“精神”性心态结构的第一次异化与裂变,那么,在道德世界中的自我同一性危机以及动力机制中道德自我意识执着于某种“自然性”则是伦理精神和社会主体心态精神结构的现实性异变,而伦理道德素质则是这一异变的现实评价体系。从而揭示了社会心态这一精神结构与当代道德哲学和道德建构中的一些现代性难题之间的内在相关性
现代性社会心态失序的精神实质在于精神的“祛魅”,其精神哲学根源则是伦理道德精神的内在断裂以及作为其后果的现代性自由幻象或自由的丧失。作为对现代性进行反思与批判的后现代主义,由于其致力于总体理性批判与极端感性原则,因而不能从根本上适用于心灵秩序的现代重建。这种心态失序的精神实质提示给我们的调适路径应该是回归“精神”以重建对于伦理实体的认同意识、道德规律成为自然规律的心性秩序,以及自我同一性与知行同一的精神现实。而这种精神回归的实质即是把心灵秩序置于道德自由与伦理自由统一的精神自由的根基之上,从而获得基于个体内在精神秩序与社会制度伦理精神所架构的秩序保障:首先在形上层面以意志自由、实践理性以及宗教性信仰与心灵秩序建构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心灵秩序生成的心理与精神机制;在形下层面以个体自我与制度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说明心灵秩序的伦理自由根基。
道德世界作为伦理精神辩证运动的内在环节,其关键概念道德自我意识内在着的基本矛盾构成心灵秩序的主要精神因素,而其“预设”的和谐则塑造着道德自我性或德性人格的同一性,这是心灵秩序现代建构的主体之维;尽管,同一的人格性境界是进入自由境域的内在根据,然而,这种感性自然与自由意志得以证成的道德自我性或人格同一性的主体性确证并不能构成自由的充分自足性条件,而消解“主体性自由”与“他者”之间的伦理悖论则是现代性最深刻的自由困境之一。因而,一方面,本真道德自我性的建构需要走出义务论自我心灵的道德软弱性,以“构成性的善”与“交互主体性”结构重构自我的精神同一性;另一方面,在伦理世界中,在心灵的深层兼具“个体自主性”与“普遍性实体认同”的双重意识中试图解决“个体存在”与“共同体存在”何者为基础性这一精神哲学主题,以建构实体认同意识。其精神哲学意义在于:不仅将现代自我的个体意志提升为普遍意志从而获得某种公共性本质的“普遍心灵”,把道德自由置于主体性自我确证的伦理境域之中;而且必须进一步实现“伦理实体主体化”,使得伦理实体获得自身的道德自我意识或伦理世界观,这构成了社会心态得以调适的伦理精神维度及其现实依凭。
因此,现代性社会心态的精神哲学研究关乎着个体生命的存在结构与社会历史的双重“意义”原则,这一存在结构的实质在于现代主体自我确证和自我实现的“本真性存在”与其所处的作为整体界限的伦理境域之间的历史性关联。由此所带来的问题在于:心灵秩序的自由根基与世界的存在根基应该置于那种与人的自然本性相适应的所谓“自然秩序”抑或是理性化的“历史道义”。而这将涉及的是“道德资源”与“人类本性”的有限性、可能性及其潜在道德能力问题。或许可以确定的是,“历史本体论”思维的实质正是在于洞察这一过程中所蕴涵着的对立与差异性因素之间的基本矛盾,以及源于这一矛盾所构成的社会心态及其精神本质的心灵秩序这一精神自我发展的内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