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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权作为当代一种基本人权,源于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它在现实中以人与物的关系为表现形式,本质上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种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和表现,随着历史以人的自由为向度进一步发展,它将不断地在否定自我中发展自己。在当下我国特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逐步加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来,私有财产权这一令人敏感的概念,要求在当代中国语境中逐渐获得应有的关注以及合理合法的地位。西方私有财产权发展史表明,以个体自由为核心的理性契约文化对私有财产权的产生与发展具有内在的支撑作用,这对当下中国私有财产权的确立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西方私有财产权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经历了迂回曲折的过程,是在不断地调整中前行的。近现代西方私有财产权发展的困境反映了现代西方文化片面发展的危机,暴露了现代性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分裂的恶果,背离了以“真正自由”为价值取向的私有财产权必然将沦为冷冰冰的工具,成为人压制人、人迫害人、人剥削人的“合法”手段,必然要走向异化的道路。
如何使私有财产权不仅仅停留于外在工具理性的层面,使其工具理性作用依托于内在的自由这个价值理性,在深层次上对中国人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如何使私有财产权在观念上被接受,在实践中被认可并健康发展等问题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应认真分析私有财产权的深层文化基础,充分认识中国文化传统以集体本位的经验性伦理文化为核心、缺少个体独立意识、个性自由不够发达、个体精神缺位的现实,深刻理解私有财产权与自由的内在关系,以及私有财产权对自由的实在意义,在树立私有财产观念基础上培育个体精神、独立意识以及自由个性。
自由是私有财产权产生和发展的动力之源,私有财产权是自由现实化的基础和途径,是自由的保障,以自由为价值取向保证了私有财产权发展的正确方向,为私有财产权不断地自我否定确定了基调。一旦人们明确了自由与私有财产权之间的内在关系,理解了私有财产的本质,树立了正确的私有财产权观念,培育出个体精神和主体意识,那么,这对于我们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发扬自由、民主、权利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