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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我国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部门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开始了新一轮财政改革,改革的重心从收入管理转移到了支出管理,而部门预算改革可认为是此次财政改革的核心。我国首先在中央本级试编部门预算,各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条件,先后开展了部门预算改革工作。
本文以广州市市本级部门预算改革情况为研究对象,文章首先阐述了自2000年以来广州市部门预算改革的目标、改革的进展情况、改革的特点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基于认为建立以“控制为取向”的现代公共预算体制应是中国预算改革重点,本文从现代公共预算体制预算原则出发,指出了广州市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环节中在全面可靠性、一致性、年度性、严格性、公开性等方面存在预算编制不全面、预算编审缺乏一致性、预算执行缺乏年度性、预算执行不严格、预算公开有待加强等主要问题,并试图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及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文章最后有针对性地从进一步理顺部门间财政关系、完善法规建设及政策过程等方面,提出改进广州市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具体措施和对策。
综观广州市近十年的部门预算改革情况可以看到:广州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时间、细化程度、编制内容及管理机制、逐步增强预算透明度等管理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但至目前为止,改革却仍局限在预算编制形式、程序、内容等浅层次范围,在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理顺部门间财政关系、完善与部门预算改革相配套的预算法规、清理影响部门预算实施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对预算审查监督等深层次问题上并未进行实质变革,现阶段部门预算改革实际上并未对传统预算的决策模式进行根本性的改变,而是希望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上的改革从而集中预算决策权,进而提高预算的控制力,企图消除预算管理权弱化的问题。
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是建设我国公共财政的必由之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深入分析探求桎梏所在,进而推动部门预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希望能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模式从而加强广州市政府乃至我国各级政府公共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