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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动物疫病具有致病性强、治愈性难、流行性大、易感性烈、人畜共患等特点,如果不能及时扑灭处置往往会造成大的流行趋势,给畜牧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甚至还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公共卫生危机,造成社会动荡,影响国家稳定发展。因此必须对已发生的动物疫病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及时进行扑杀,避免疫情范围扩大,缓解对畜牧业和社会的冲击。我国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动物疫病应急处置机制体系建立较晚,也很不完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快速发展,我国也逐步建立了相应的扑杀补偿机制,颁布了很多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但由于我国很多补偿标准更新较慢,不能与时俱进,补偿价格上浮远远滞后于物价增长,补偿价格不能与市场经济接轨,与市场实际价格悬殊较大,导致在扑杀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矛盾出现,在一定层度上严重阻碍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郑州市经过近几年的经验积累和不断探索,虽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动物疫病处置补偿机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因为缺乏强制性、合法性、统一性、灵活性等等原因,导致政策执行不力,影响了地区工作的整体性和大局性,特别是在面对中原经济区大发展的机遇,现有政策已经越来越无法满足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面对上述现实问题,首先在查阅大量应急处置补偿文献基础上,分析目前各种政策的优势和不足,并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之后,本人尝试按照公共政策分析及社会经济等原理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依据分析结果,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对于现有的补偿政策重新进行理论构建,同时进行归纳整理,理论分析,规范相应内容,并据此提出符合郑州市本地实际,具有灵活性、合法性、持久性、强制性、可操作性的扑杀补偿政策的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