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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是一次全面的变革,为资本市场今后的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发放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对股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是股民投资的回报,但发放现金股利有时会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所利用,作为利益输送的工具,获取控股收益,损害中小投资者。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选择现金股利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以分析在股权分置改革后是否还存在大股东利用现金股利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发生。 首先,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股利政策的相关理论和研究结论进行了回顾和解析,并归纳了以往研究得出的影响股利政策的主要因素。本文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角度出发,选取了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现金股利分配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以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在最近几年的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政策的特点,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在理论分析方面,本文依据经典股利理论以及借鉴此领域众多学者的观点,在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政策影响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并进行了假设。假设分析部分股权结构主要涉及到股权集中度、股权类型、股权制衡度和股权流通性四个方面,从股权结构的四个方面论证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产生的影响。以此作为多元回归分析的基础。 在定量研究方面,本文先运用了相关性分析对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分别依据反映股权结构的4个变量建立了4个多元回归模型。并依据这4个多元回归模型得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结果显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依然利用现金股利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其他大股东如第二至第十大股东不仅不能够对第一大股东形成有效的制衡,出于维护自身的利益,这些股东还会和第一大股东一起掠夺中小股东的财富。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国有股比较倾向于现金股利,而法人股却表现出对现金股利比较显著的偏好。同时,本文得出的实证结果表明流通股比例与现金股利的支付之间存在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依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本文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继续推进股份全流通方案,例如做好国有股减持的工作以及引入机构投资者,以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分散化;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法律制度,例如派现规定与融资政策的分离;完善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