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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经济法发展、跨国企业迅速增多,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成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诸多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模式中,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成为了当前国际经济领域的热点议题,这是一项新的全球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标准。为促进税收情报自动交换的发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分别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以下简称《AEOI标准》,2014年2月13日发布)与《关于税收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以下简称《税收AEOI标准》,2014年7月1 5日发布),两份文件之目的在于对当前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进行进一步升级优化。至此,国际层面建立起了税收情报自动交换的国际规则,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规则体系也得以进一步完善。
谈及 AEOI 标准,不可忽略其核心内容—“共同报告标准”(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以下简称CRS)。CRS主要从履行报告义务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主体、被报告账户持有人之类别与识别、被报告金融账户信息类别几方面对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与报告义务进行了规定。我国亦通过加入《多边行政税收互助公约》(简称《公约》)、签署《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出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方式积极支持并做出回应。在即将到来的 2020 年,全球税务透明与交换论坛(Global Forum on Transpar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for Tax Purposes,简称全球税务论坛 )将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上百个成员国(地区)实施的自动情报交换情况进行同行评议。因此,CRS 的实施时间具有紧迫性,我国应尽量采取措施推进这一全球化透明度标准的实施。
本文立足于国际税收情报制度的基本理论,首先梳理了CRS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基于时间线索对《多边行政税收互助公约》、美国发布的《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欧盟发布的《对存款所得采用支付利息形式的税收指令》(Council Directive 2003/48/EC of 3 June 2003 on taxation of savings income in the form of interest payments)(简称《利息税指令》)与《行政合作指令》(the Directive 2011/16/EU on Administrative Cooperation),以及核心文本《税收AEOI标准》等文件进行了梳理。其次基于CRS的软法性质及对要求各国转化适用的特征,介绍了 OECD参与国在税收情报交换方面法律规定及内容,以及中国现存法律对CRS转化适用的现状。然后,着眼于国际法层面探讨CRS在国际运行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指出CRS在各国的实施缺乏强制性保障、美国可能成为新的避税天堂、国家间利益不平衡加剧执行难度等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最后,借鉴国际税收立法实践经验,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指出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信息交换法律体系、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完善罚则体系、以及依托反洗钱制度来节省合规成本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涉税信息交换制度。旨在破解中国在实施CRS过程中的法律障碍,完善情报交换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从而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与国际社会共同构建新的税收透明度国际标准。
谈及 AEOI 标准,不可忽略其核心内容—“共同报告标准”(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以下简称CRS)。CRS主要从履行报告义务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主体、被报告账户持有人之类别与识别、被报告金融账户信息类别几方面对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与报告义务进行了规定。我国亦通过加入《多边行政税收互助公约》(简称《公约》)、签署《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出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方式积极支持并做出回应。在即将到来的 2020 年,全球税务透明与交换论坛(Global Forum on Transpar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for Tax Purposes,简称全球税务论坛 )将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上百个成员国(地区)实施的自动情报交换情况进行同行评议。因此,CRS 的实施时间具有紧迫性,我国应尽量采取措施推进这一全球化透明度标准的实施。
本文立足于国际税收情报制度的基本理论,首先梳理了CRS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基于时间线索对《多边行政税收互助公约》、美国发布的《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欧盟发布的《对存款所得采用支付利息形式的税收指令》(Council Directive 2003/48/EC of 3 June 2003 on taxation of savings income in the form of interest payments)(简称《利息税指令》)与《行政合作指令》(the Directive 2011/16/EU on Administrative Cooperation),以及核心文本《税收AEOI标准》等文件进行了梳理。其次基于CRS的软法性质及对要求各国转化适用的特征,介绍了 OECD参与国在税收情报交换方面法律规定及内容,以及中国现存法律对CRS转化适用的现状。然后,着眼于国际法层面探讨CRS在国际运行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指出CRS在各国的实施缺乏强制性保障、美国可能成为新的避税天堂、国家间利益不平衡加剧执行难度等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最后,借鉴国际税收立法实践经验,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指出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信息交换法律体系、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完善罚则体系、以及依托反洗钱制度来节省合规成本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涉税信息交换制度。旨在破解中国在实施CRS过程中的法律障碍,完善情报交换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从而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与国际社会共同构建新的税收透明度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