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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科技自主创新,将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推动力。科技自主创新的参与者,有个人、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其他,但是企业理应成为主体,因为企业相对于其他创新者,更具有创新的动力。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源于自身对利润的追求,却能够带来整个社会科技进步与社会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支持企业进行科技自主创新,需要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加以引导。我国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初成体系,发展方向日趋明确,然而也确实存在一定的不足。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与消费型增值税的全面实行,加快了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的建设步伐,其能产生的效应我们拭目以待。站在中间的时点上,我们可以对2007年以前的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应作一总结,为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现实依据。
本文采取了传统的研究方法,主要应用了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对比与比较、数据统计与理论分析等方法来进行研究。全文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如下几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论文选题的背景与研究目的,其次指出了国内外学者对本问题的研究情况,最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结构安排与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二部分以理论分析为主要内容,主要解释政府为什么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这一部分的理论分析以探讨创新、科技自主创新的定义为始,明确了我国现阶段所讲的科技自主创新,是包含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吸收引进再创新之内的广义的科技自主创新;在清晰界定概念之后,本文又分析了政府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依据。内生增长理论关于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的肯定,公共产品理论中公共产品的特点与企业科技创新行为的匹配,创新经济理论中关于企业创新成本与收益的分析,都成为支持政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理论依据。此外,从现实必要性的角度看,提高企业实力、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都需要政府支持企业全面成为科技自主创新的主体。
第三部分是对改革开放至今政府所实行的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的总结。整个发展过程总共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改革开放至1995年的政策体系初步建设阶段,1996年至2005年的政策体系全面建设阶段,2006年至今的政策体系加快建设阶段。在三个发展阶段中,本文就税种介绍了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后,笔者又总结出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的发展特点、发展趋势、现阶段仍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主要是对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效果的分析。由于企业所得税是该类税收政策中最重要的税种,所以实证分析以企业所得税为代表来探讨税收优惠与企业科技支出的关系,而探讨的角度又分为对不同地区企业及不同特征的企业的影响。
第五部分探讨了如何完善我国现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在介绍韩国、日本、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与新兴工业化国家所实行的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基础上,从法律层次、配套制度、优惠政策自身、财政政策等角度来综合考虑,提出了全面地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本文得出的结论主要包括:无论是从投入指标还是从产出指标来看,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活动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以引导;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与演变,至今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优惠政策体系,涵盖的优惠税种不断增多,优惠方式也日渐多样化,分布的环节主次分明。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展也体现出以“产业型为主要类型、以企业为主要受惠对象、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依据,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趋势;从税收负担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存在的影响,可以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科技投入的影响。不同条件下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不同。就地区而言,税收优惠对中部地区的激励效果较好;就企业特征而言,税收优惠对大中型企业的激励效果较好。综合而言,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是必要的;现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需要政府改进各种税收因素和非税收因素,在税收因素的考虑上,要谨慎合理地选择优惠税种和优惠方式,改良税种,突出间接优惠方式的重要作用;在非税收因素上,则要不断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也要规范政策执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