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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储蓄银行则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储蓄银行法规,也是近代金融立法起点之一。作为首部储蓄银行法规,其在历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也为现世对金融法制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以静态和动态的角度对清末《储蓄银行则例》进行考察研究。主要围绕《储蓄银行则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思想、立法内容、具体适用以及历史评价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对《储蓄银行则例》进行较为全面的解析和总结,以呈现该制度的历史面貌,并对其作出客观的评价。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清末《储蓄银行则例》的立法背景。外国储蓄银行的产生与监管、国内传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倒闭、国内储蓄银行的产生与监管问题,为《储蓄银行则例》的制定提供了历史条件。第二部分内容总结了清末《储蓄银行则例》的立法思想。清末时期在实业救国浪潮中提出的重商主义思想促使储蓄银行的萌芽。转贫为富,提倡便民利民思想形成储蓄立法的动因。移风易俗,提倡节俭居积之风更是储蓄银行立法思想要素之一。而移植外国储蓄银行制度的思想则是直接促成《储蓄银行则例》内容的形成。政府加强银行监管的思想是《储蓄银行则例》制定的直接推动力。由此,在以上思想共同作用下,储蓄银行立法成为历史的必然。第三部分是清末《储蓄银行则例》的立法内容,主要是从静态方面对其规定的条文进行解读。从储蓄银行适用的范围、储蓄银行的设立、储蓄存款种类、法定准备与保障、法定责任范围及其他特别规定等几个方面进行归纳总结,以加深对该则例内容的理解。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以动态角度分别从政府的监管与储蓄机构的运营等两大方面展开。政府监管方面则分析了银行监管机构对储蓄机构核准注册、储蓄资金的安全性、储蓄银行的歇业监理以及法律责任的追究;储蓄机构的运营方面则分析了其资本情形、业务状况及与企业的联系。从二者的动态结合对《储蓄银行则例》具体的适用状况进行考察和说明。第五部分是对清末《储蓄银行则例》进行历史评价。以客观的角度对该则例的意义与局部性进行评价,并从该则例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呈现其重要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