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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7年建立实施以来,对当地社会各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新疆这样一个有着特殊地理位置和多民族构成,长期以来经济文化滞后,民族关系复杂,不稳定因素较多的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推进给整个社会带来了相当重要的变化。民族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与整个社会的历史进程紧密相联的。新疆既有的民族关系也会在此过程中出现新的特点和趋势。作为目前中国最重要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新疆这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都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是一项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经济利益,而民族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作为多民族聚居区的新疆,民族关系问题广泛地存在于诸民族交往、联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具有涉及范围广、层面多、影响大的特点,民族关系问题是新疆各项制度建设中长期面临的社会政治问题,是各项制度实施过程中不容回避和忽视的一个因素。因此,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新疆的实施,毫无疑问地会对民族关系产生影响。
本文选取新疆乌苏市作为个案考察对象,通过个案研究,探讨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新疆民族关系产生的诸多积极影响,如促进了民族经济关系的发展,为巩固民族团结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有利于乌苏民族政治关系的良性循环,促进社会稳定;促进了民族文化的繁荣,进而推进了民族关系的发展;民族法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等。任何政策,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会有消极的一面。民族间经济利益的纷争会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实施,也会有所增加,给民族关系的良好发展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这确实是客观存在、不容忽视的。笔者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提出了对策和措施建议以望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民族关系的积极影响,缩小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