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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日本趁机向北京政府提出了企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美国自始至终对整个中日交涉过程保持了密切的关注,并积极通过外交手段对两国的交涉施加影响。在欧战大背景下,美国基于自身利益,亦迫于形势于对华权益上对日本做出了一定的让步,默认了日本在山东、南满洲、东部内蒙古地区的特殊权益,以维护本国在华的“整体利益”为重,极力遏制日本独霸中国的企图。其中,美日关于“福建问题”的交涉,既有日本对于地缘威胁邻近的考虑,又体现了美国对自身在华“整体利益”与区域“经济利益”的双重权衡。美国上述让步性政策也是美国太平洋上海洋力量弱势地位的显现,于对华权益上不得不采取让步政策。1917年4月,美国对德宣战,更需要日本协助,继续对日妥协。同年11月《蓝辛-石井协定》的缔结,实际上是美国在欧战尚未结束的情况下上述政策的延续。同时,美日之间的海军军备竞赛日趋激烈。通过实施1916年的海军法案,美国向着首屈一指的海军大国地位迈进。美国一系列针对性的对日海战战略,也促进了其太平洋上海洋力量劣势地位的改变。太平洋上海军实力有了明显的发展,两洋海军逐渐得以创建。海军整体力量的增强,则为美国对日让步政策的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19年巴黎和会上,尽管美国总统对日妥协,承认山东权益转让日本,但是国会没有通过《凡尔赛条约》。大战后国际形势的改变、军备竞赛中相对弱势地位及美国太平洋海军力量的增强,迫使日本不得不走向处理远东问题与海军军备问题的华盛顿会议。会议中,日、中、美三国分别发表了关于“二十一条”问题的声明书,迫于形势,日本放弃了一些已攫取的满蒙权益。美国将中国山东问题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直至1922年2月4日,山东问题解决后,美国才缔结《五国限制海军军备条约》。1922年2月6日,《九国公约》的签订,则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日本过度扩张的局面。这样,美国最终实现了抑制日本在华势力过度膨胀的目的。1923年,又进一步迫使日本取消《蓝辛-石井协定》。可见,自中日交涉以来,美国的对日政策实为一种阶段性策略。这种策略的改变,离不开国际形势的变化,更是与一定国际形势下的实力原则分不开的。正如,1897年,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在海军军事学院所言,军人不是外交官的仆人,而是其主人。美国太平洋海军力量的增强推动了美国对日策略的改变。同时,美国此项策略则对中日交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