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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增长和协调发展中,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区域金融结构主导模式,建立起有效的区域金融支撑体系,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与经贸合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金融结构主导模式的选择要考虑历史的继承、与实体经济适应效率,此外,还要考虑金融供给领先作用,即要注重政府的引导作用。三者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文章比较了两种典型的金融结构主导模式——金融市场主导和银行主导,并借鉴美国、日本、巴西等国家区域金融结构的构造经验,以及对我国三大经济区的金融结构主导模式进行考察,以便研究北部湾经济区金融结构发展主导模式的选择。
银行信贷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融资的绝对主导渠道。北部湾经济区内金融发展总量不足,同时具非均衡性。相对三大经济圈而言,北部湾经济区有其自身的优势,但其在经济实力、市场化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不过相对于整个广西发展而言,北部湾经济区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且海洋生物医药和物流产业等适合该经济区的发展。
因此,应确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扶持各种银行发展为主,构建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资银行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运行有效的银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