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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产物,是在高度自由化和国际化金融管理体制和优惠的税收制度下,以自由兑换货币为工具,由非居民参与进行的资金融通。20世纪550年代初,离岸金融市场的雏形-欧洲美元市场诞生;60年代末,离岸金融市场突破“欧洲”区域限制,纽约、伦敦、日本、香港、加勒比海群岛等一批离岸金融中心建立起来,使全球离岸金融业务取得了瞩目的成就。现在,离岸金融市场已是全球金融不可或缺的部分。
我国离岸银行业务起步较晚,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招商银行总行在深圳试点办理离岸银行业务,标志着我国离岸金融正式起步。直到现在,我国的离岸银行业务仅是试点工作,也没有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是目前我国四家全面持牌的中资离岸银行业务试点银行。我国商业银行离岸业务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包括经营风险较大、业务品种单一、盈利水平不高、容易被洗钱活动利用。本文通过对以上四个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并借鉴日本、新加坡、美国等国家离岸金融市场的成功发展经验,提出了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的发展策略:在国家层面的发展策略为继续推进人民币国际结算,加快离岸中心建设、继续保持严格的内外分离型业务模式,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健全离岸银行业务规定;在银行层面的发展策略为确定离岸银行业务的经营策略和加强离岸银行业务的管理策略。
本文研究的是离岸金融中的微观层面问题,通过分析我国离岸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案和方法,提出具体的发展策略,给政府和银行的管理者以参考,希望能促进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