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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航运的迅速升温在繁荣了国际经济的同时也对北极环境形成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北极公海环境保护的需要对出台相应的国际法提出了客观要求;另一方面,针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制的北极国家国内法规范并不充分,亟需相应的国际法进行补充;不仅如此,支撑北极航行环境保护国际法发展的国际组织已经较为成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北极航行环境保护国际法逐渐发展起来。根据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北极航行环境保护国际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本文在对这四个不同阶段进行评析的同时,重点针对新近诞生的《极地水域运作船舶规则》(以下简称《极地规则》)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评价。随后,文章对北极航行环境保护国际法未来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展望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如何有效应对《极地规则》提出以下几点具体建议:第一,妥善处理中国与北极国家关系,争取在《极地规则》的修正环节谋求更大的国家利益。一方面,尊重北极国家在北极航行环境保护问题上的既有地位;另一方面,以技术规则规避“政治原则”的敏感争论,从可量化的基本技术标准问题着手争取最大限度的国家利益。第二,重视极地船舶的环保技术研发,着手建立本国的北极航行环境保护科学数据库。这对于扩大中国在北极航行环境保护国际法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具有突出意义。第三,将极地航行船员培训提上议事日程,建立雄厚的北极航行船员人才储备。一方面,制定并及时更新调整极地航行船员培训课程;另一方面,由国家、船舶公司及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实施培训活动,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提升船员培训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