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优化提出了新要求。由于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监督机制和制度基础,部分决策程序和结果的正义性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因此,从程序正义视角,探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优化路径,有利于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结果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