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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用于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有价证券。市政债券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是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尚未有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券,只有地方政府的各类融资窗口企业以企业债券名义发行的准市政债券。
然而,基础设施融资具有融资金额大、融资时间长的特点,我国现有的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和银行贷款为基础设施融资的方式已经满足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融资的庞大资金需求,因此有必要发展市政债券的融资模式。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发展市政债券融资方式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目前基础设施融资存在巨大资金缺口的现状和拓展市政债券融资方式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发展市政债券促进基础设施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目前部分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券名义发行准市政债券的风险以及我国如发展市政债券可能产生的地方政府违约风险、宏观货币调控失效的风险以及资金跨区域流动造成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风险等;第三部分建议采取完善立法、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责任、建立市政债券的评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保险制度、控制发债规模、采取小部分先行试点等措施来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第四部分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