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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投资会计准则发展史,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在我国经历了三个比较显著的变化阶段:长期投资的概念、类别和会计核算首次明确期;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形成期;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逐步完善期。目前中国现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按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核算方法转换和处置三部分内容展开。初始计量不仅区分了投资的取得方式(其中以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还区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还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是从区分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角度,即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计量的。 具体实务中准则应用常常出现一些新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会计人员对于新准则的相关规定还不熟悉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准则本身规范尚未完善导致的。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中出现的问题,分析成本法和权益法转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即在控制关系、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既无控制也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这三种状态之间发生转换。这种变化可能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增资或减资引起的,也可能是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投资方对其增资或减资,而投资企业未进行相应的反应导致的。 准则中对第一种情况即投资企业有进行相关的涉及资产交易的投资行为的情况有相关规定,而对第二种情况,投资企业未进行相关投资操作的行为的会计处理则未进行相关规范。暂且把以上两种情况称之为主动投资转换和被动投资转换。通过对众多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就被动投资转换问题的相关研究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大部分研究是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应享有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处理入手的。 主动投资转换和被动投资转换存在诸多的相似之处,因此可以从另一个视角——对称的角度解决被动投资转换问题。由主动情况下的核算方法转换处理我们发现,对于转换需要处理的细节大致可分以下几个方面:新增的持股比例的确认和商誉的处理(是否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净资产份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差额处理);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的损益处理(是否转出相关成本,产生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抑或计入资本公积);剩余投资比例部分或原持股比例部分的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是否进行追溯调整);剩余投资比例部分或原持股比例部分对应的份额进行追溯调整。依照同样的思路对被动情况下发生的四种转换进行对称分析,最后得出被动转换下的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减资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成本不变,持股比例上升,从三无成本法转换至权益法:对于原持股比例部分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原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份额进行调整;对于原投资时点至转换点之间的相关损益、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原投资时点至转换点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调整;新增持股比例按其享有被投资单位份额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减资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成本不变,持股比例上升,从权益法转换至控制成本法:在个别报表中,对于原持股比例部分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原始方式的不同确认成本进行相关追溯调整;对于原投资时点至转换点之间的相关损益、所有者权益变动以及股利宣告的投资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原投资时点至转换点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进行处理;新增持股比例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相关损益。在合并报表中,按照权益法思路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调整;对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应享有净资产份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则作商誉处理。 被投资单位增资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成本不变,持股比例下降,从控制成本法转换至权益法:在个别报表中,对于剩余持股比例部分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转换时点的公允价值份额进行调整;对于原投资时点至转换点之间的相关损益、所有者权益变动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原投资时点至转换点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与前述初始投资成本调整过程中的商誉综合考虑并进行调整。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与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增资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成本不变,持股比例下降,从权益法转换至三无成本法:对于减少的持股比例不进行处理;原持股比例部分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原始方式的不同确认成本进行相关追溯调整;对于原投资时点至转换点之间的相关损益、所有者权益变动以及股利宣告的投资收益按剩余持股比例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原投资时点至转换点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进行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对被动投资转换的相关处理进行明确,从而对实务操作起到更好的补充和指引工作。同时,建议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披露机制进行完善,加强长期股权投资转换过程中涉及的追溯调整以及被投资单位的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披露,从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准确、完整、有效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