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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率先对电信业实施民营化改革和自由化构造,并取得卓著成效。随着包括日本、加拿大等在内的其它一些国家电信民营化成功的进一步示范,电信业民营化与自由化已成为全球趋势。尽管在电信产业这样的公用事业中引入竞争,实行民营化,减少了自然垄断的程度和范围,但并没有完全消失,它毕竟不同于一般竞争性部门。政府对民营公用事业的管理不仅是需要的,而且与对竞争性部门的管理不完全相同。我们面临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新的形势下,政府该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该采取那些形式推进公用事业民营化以及如何对其进行管理。电信产业是中国最早实行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自然垄断产业。特别是中国在加入WTO时的承诺,预示着中国电信业在今后的几年中将呈现出重大变化。政府管制问题将变的更为复杂,更富有挑战性,这就要求通过管制体制、管制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对电信产业实行更为科学的政府管制。
本文对从电信产业民营化的民营化及其监管现状入手,藉由民营化的现实问题,提出政府的管制,是保证民营化能够继续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的必要手段。在具体的论证中,笔者首先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管制系列理论、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论证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接着,在分析我国电信产业主要管制政策之后通过比较研究方法,分析了民营化浪潮的领头羊—美国和英国电信产业政府管制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其对我国可借鉴的启示。在进一步的实证研究中,笔者详细分析了具体案例,论述了案例中存在的问题。最终的政策建议中,笔者尝试提出我国电信产业管制原则及重构我国电信监管体系等。
虽然本文的研究领域特定在电信产业民营化管制,但是由于该领域在我国民营化的先导作用和普适性,相信其经验可以在其他领域推而广之,成为可借鉴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