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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习第二语言或外语者人数众多,语言教学与测试规模宏大,种类繁多,机构与层次复杂,不同的教学单位、测试机构为了教学与测试工作的需要制定了许多教学大纲、测试大纲或标准,这些大纲、标准对语言能力的描述和等级划分分歧不一,各自分出的语言能力水平等级数量也不相同,考试所报告的成绩缺乏可比性,这种状况不便于开展语言教学与测试工作的交流,也不利于对考试结果的正确使用,从根本上制约和影响着语言教学与测试工作的效率。制定全国统一的语言能力等级量表可以使语言教学组织更科学,语言测试更透明。
本报告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
1、语言能力学说及语言能力描述述评。交际语言能力(CLA)模型整合吸收了以往人们对语言能力解释与描述的合理成分,形成了一套全面、系统的关于交际语言能力的理论模型,更加符合语言教学和测试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我国统一的语言能力等级量表应该以交际语言能力理论为指导,分别描述人们使用语言进行听、说、读、写等活动的技能水平。
2、以欧洲语言能力等级共同量表(CEFR)为例,讨论对语言能力进行“能做”描述的框架与方案。CEFR对语言能力进行了综合的、多方面的、分等级的“能做”描述,它是目前欧洲各国语言教学与测试领域普遍采用的参照标准,对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语言教学与测试工作也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部分着重介绍CEFR对语言能力进行“能做”描述的基本框架及对“能做”描述语进行量表化处理的方法,为制定我国统一的语言能力等级量表提供借鉴。
3、讨论制定我国统一的语言能力等级量表的原则与方法。制定全国统一的语言能力等级量表应遵循如下原则:以交际语言能力理论为基础;分别描述听、说、读、写能力;对语言能力进行“能做”描述;语言能力等级的描述根据需要决定详略;统一量表须便于理解和使用。制定全国统一的语言能力等级量表,须确定语言能力描述的参数,建立描述语库,并使语言能力的描述量表化。具体的语言测试项目可以采取专家判断和对比考试的方法,建立起自身与统一量表上的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
4、本研究以口语能力为例,提出描述我国英语学习者口语能力并制定口语能力等级量表的方案。制定英语口语能力等级量表应该立足于现有的各类口语教学和测试大纲或标准,以交际语言能力理论为背景,提出口语能力描述框架并设置描述参数,建立口语能力描述语库,以人们(特别是有经验的从事英语教学与研究工作的教师、专家)对描述语库中的描述语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依据,将描述语量表化,进而形成准确、实用的英语口语能力等级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