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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我国曾经允许农民向城市自由迁移,但自从1958年后对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就采取了严格控制的政策,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从此就形成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二元社会结构中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政策的逐步放活,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土地来到城市就业,从此社会上就又多了一个新的群体---农民工。这个群体给城市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他们为城乡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虽然他们与城市职工一样工作,为社会做出了很多贡献,但是他们却是社会上地位最低、最不被重视的群体,即弱势群体。农民工受到了种种的歧视,没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遭到侵害已是屡见不鲜。那么,农民工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不仅会影响到农民工及其家人的生存发展,而且还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作为弱势群体,农民工的权利保护问题越来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