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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基于“筋骨并重”原则分析经跗骨窦斜形切口与外侧“L”形切口治疗SandersⅡ、Ⅱ型跟骨骨折临床疗效。
方法:选取2016年9月至2018年10月在贵阳市骨科医院足踝外科收治的符合纳入标准的48例SandersⅠ、Ⅰ型跟骨骨折患者,将其分为外侧“L”形入路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术治疗23例(普通组)和跗骨窦斜形入路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术治疗25例(微创组)。并采集两组患者以下资料:①-般资料(性别、年龄、BMI、Sanders分型);②手术时间;③术后引流量;①术前等待时间;⑤手术前后跟骨的长度、宽度、高度、Gissane角和Bohler角;⑥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术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对患者密切随访,同时采用AOFAS踝后足功能评分系统对患肢进行评分,且末次随访时采用VAS评分及SF-36评分对患者进行评估。
结果:微创组25例患者中,21例患者获得随访,4例失访(1例ⅡA、1例ⅡB,2例ⅡAB)。普通组23例患者中,20例患者获得随访,3例失访(2例ⅢAB、1例.ⅡAC)。故共有41例患者获得14-25个月随访,平均13.2个月,骨折均达骨性愈合。两组患者术前一-般资料(性别、年龄、BMI、Sanders分型)及手术时间的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微创组术前等待时间、术后引流量均低于普通组,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跟骨长度、宽度、高度、Gissane角和Bohler角术后较术前明显好转,但组间无统计学意义(P>0.05)。微创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普通组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在术后3个月、术后6个月、12个月随访时采用AOFAS踝-后足功能评分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末次随访时VA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SF-36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1年普通组和微创组优良率分别为80.0%和85.7%,故微创组优于普通组。
结论:采用跗骨窦斜切口治疗SandersⅡ、Ⅱ型跟骨骨折,该手术入路较安全,疗效可靠,且术前等待时间、术后引流量、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普通组少,同时优良率及SF-36评分均优于普通组。
方法:选取2016年9月至2018年10月在贵阳市骨科医院足踝外科收治的符合纳入标准的48例SandersⅠ、Ⅰ型跟骨骨折患者,将其分为外侧“L”形入路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术治疗23例(普通组)和跗骨窦斜形入路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术治疗25例(微创组)。并采集两组患者以下资料:①-般资料(性别、年龄、BMI、Sanders分型);②手术时间;③术后引流量;①术前等待时间;⑤手术前后跟骨的长度、宽度、高度、Gissane角和Bohler角;⑥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术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对患者密切随访,同时采用AOFAS踝后足功能评分系统对患肢进行评分,且末次随访时采用VAS评分及SF-36评分对患者进行评估。
结果:微创组25例患者中,21例患者获得随访,4例失访(1例ⅡA、1例ⅡB,2例ⅡAB)。普通组23例患者中,20例患者获得随访,3例失访(2例ⅢAB、1例.ⅡAC)。故共有41例患者获得14-25个月随访,平均13.2个月,骨折均达骨性愈合。两组患者术前一-般资料(性别、年龄、BMI、Sanders分型)及手术时间的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微创组术前等待时间、术后引流量均低于普通组,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跟骨长度、宽度、高度、Gissane角和Bohler角术后较术前明显好转,但组间无统计学意义(P>0.05)。微创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普通组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在术后3个月、术后6个月、12个月随访时采用AOFAS踝-后足功能评分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末次随访时VA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SF-36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1年普通组和微创组优良率分别为80.0%和85.7%,故微创组优于普通组。
结论:采用跗骨窦斜切口治疗SandersⅡ、Ⅱ型跟骨骨折,该手术入路较安全,疗效可靠,且术前等待时间、术后引流量、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普通组少,同时优良率及SF-36评分均优于普通组。